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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切實際盲目擴大產能 技改項目涉嫌分拆報批
昨日,記者從四川省政府督辦室獲悉,造成『3·2』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川化集團已經為造成的漁業損失賠付了1170多萬元,其中350萬元用於賠償江河中天然魚死亡的損失,820多萬元用於對沿江合法漁民和漁業養殖戶的賠償。
此前,肇事方川化股份已被四川省環保局處以100萬元罰款,公司董事長謝木喜引咎辭職,相關責任人也因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這僅僅是冰山一角,污染事件撕開的遠不止環保意識淡化和部分高管瀆職那樣簡單,川化股份很多問題還沒有暴露。』川化集團的一位前高管向記者這樣描述現在的川化股份。
5月19日至22日,記者趕赴成都青白江進行了為期四天的實地調查。
二化技改迷霧重重
不切實際,盲目擴大產能,追加投資後將項目分拆報批是沱江水域污染事件的根源,而缺乏配套環境評價、拼命趕工期、引進不成熟技術、設備材料采購不透明,是事故發生直接誘因川化股份第二化肥廠的合成氨、尿素裝置(日產合成氨1000噸、尿素1600噸)是1973年從日本TEC公司引進,這次技術改造也是引進TEC的技術。其技改中發生的環境污染問題是偶然也是必然,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需要從謝木喜擅自決定擴大產能標准、重搞技術方案說起。
據公司技術人員講,這套技改裝置最大的問題就是設計條件和現場條件不符,現場條件只能滿足120%的產能即日產1920噸尿素,公司技術人員認為改造後產能增加20%至30%可達到投入產出最優比,招股書對此也作了說明:『大化肥裝置增產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已經國家經貿委國經貿改[1995]129號文批准立項。該裝置從1976年投產至今,為公司的生產發展和經濟運行發揮了關鍵作用。目前,結合設備更新、采用先進技術對該裝置開展增產20%、節能10%的技術改造時機已經成熟。……
為此,本公司擬將本次募集資金的26833萬元用於對該系統進行技改,以提高裝置的技術水平,達到節能、降耗及增產的目的』。但是實際上,這套技改裝置卻是按150%的產能即日產2460噸超標設計。
雖然招股書預計的技改資金是26833萬元,但根據公司披露的年報,截至2003年底實際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33722億元,其中2000年3382萬元,2001年3507萬元,2002年8102萬元,2003年18731萬元,再加上2003年投入的6275萬元自籌資金,該項目的總投入已達39997萬元。據悉,2001年12月,謝木喜改變原立項標准,決定把產能擴大到150%,並改變技術線路,重新設計了一套方案。新方案並未重新上報國家經貿委審批,而只是上報四川省經貿委,限於省經貿委只有0.5億元的項目審批權,所以謝木喜叫人把方案分拆成六個項目報批:合成氨2個------增產項目4997.5萬元,節能項目4869萬元;尿素4個------增產項目(增產50%)4952.7萬元,節能項目(節能10%)4999.5萬元,環保項目1766萬元,壓縮機項目4950.3萬元。另有3500萬元的一號主變電所改造項目同時上報,共計七個項目。
據了解,由於設計產能過大,與現場條件不匹配,導致尿素在一、二段蒸發加熱器中停留時間過長,致使開車後產出的尿素產品中縮二?(一種尿素雜質)含量嚴重超標(合格的農用尿素,其縮二?的含量小於1.5%),工程技術人員不得不采取堵管的方式來縮短尿素的停留時間。每段蒸發加熱器都由幾千根管子組成,一段蒸發器堵掉1/3數量的管子,二段蒸發器堵掉1/2數量的管子。
這套技改裝置的第二個問題在於缺乏配套的環保評價,違反了《環境保護法》的『三同時』,即環境保護與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公司員工說,沒有環保評價,不向四川省環保局報審,是造成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最重要根源。根據國家規定,項目立項後超過5年沒有實施,則與之配套的環保評價作廢,以後項目再實施要重新進行環保評價。1995年這個項目立項就作了環保評價,但2000年公司上市後,不僅項目擅自重新設計,也沒再向環保部門申請環保評價。同時,國家環保局2002年13號令規定,技改、基建項目在開車試車時要向環保部門打報告,環保部門要到現場來,看是否具備開車、試車的條件,而公司也沒有這樣做,謝木喜自己的解釋是有兩個客觀原因:一是這次技改是和大修結合起來的,時間重合。按慣例,大修停車,修完再開,都由企業自己決定,誰也沒有想過,技改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應該專門向環保部門報告。二是公司環保安全部門不了解這一規定。
二化技改的第三個問題在於:利用年度大修期間搞大型技改,工期太短。在2月7日晚上的技術例會上,企管處處長周朗原話傳達了謝木喜的指示:拼死(2月)10號出尿素!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噓聲一片:這是完全不可能的,現在的主體設備和環保設備都沒有調試好,開不了。在謝木喜的指示下,工程技術人員連續工作,咬牙乾到12號中午,技改裝置第一次開車,13日早上因設備故障停車,當天中午股份公司總經理李儉到達現場,再次傳達謝木喜的指示,要求務必馬上出產品。經技術人員連夜調試,14日早上重新開車,下午五六點鍾出了產品,但生產的尿素質量完全不合格,縮二?含量高達8%。技術人員的精力全都放在分析產品質量和追趕生產進度上。在這期間,有技術人員提醒公司有關領導:開車時要保證連接水解塔和汽提塔的給料泵正常運轉,否則,這一環保設備出故障,會出現污染問題。但這個聲音沒引起足夠的重視,結果16日給料泵損壞,而生產還在繼續進行。
這次技改的第四個問題是為什麼同樣是日本TEC的技術,但卻是三十年河東和河西的區別呢?據公司工程人員介紹,1973年引進的TEC技術是成熟的改良C法(結晶法,縮二?含量小於0.35%),這次技改引進TEC的改良ACES21工藝(蒸發法),在世界范圍內目前只在印尼有一套用該工藝建成的日產40噸的實驗裝置。因為開車不順,產品質量不合格,在3月3日停車後的一次技術研究會上,有領導提出用結晶老工藝替代現在的蒸發新工藝,但工程技術人員認為:如果這樣做,則表明公司選用TEC技術的決策失誤,投資幾個億的項目就這樣改來改去如何向投資者交待?而且,設計產能過大也使日方勉為其難。據介紹,2001年10月公司主要技術人員就二化技改的技術路線與外商進行了交流,技術人員推薦的技術順序是:首選荷蘭STAMICARBON(斯塔米卡幫二氧化碳汽提工藝),其次是瑞士CASALLE(卡薩利低能耗尿素工藝),最後纔是日本TEC(東洋ACES21工藝),但最終謝木喜說服總經理李儉和總工程師何興川采用TEC技術。
這次技改出現如此多的技術問題,與川化內部技術力量的流失也不無關系。過去幾年裡,川化對員工分流按年齡一刀切,連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也按年齡一刀切,結果高級工程師按女性49歲、男性54歲分流掉,僅這一塊就損失上百名技術精英。而一些化工同行聞風後就守在川化挖人。2002年9月,一批退下來的高工(其中一些參與過1973年第一套大化肥裝置的引進和與TEC的合作)組成了一個技術顧問團,想為二化技改出謀劃策,但卻被謝木喜以『諸位年事已大,萬一現場有事故,諸位跑不動,子女找上門來怎麼辦』為由加以回絕。這些高工只能扼腕長嘆。
這次技改還有一個問題出在設備材料采購上。該套技改裝置2月12日第一次開車,16日環保裝置------給料泵損壞,3月2日給料泵重新運轉,次日再次堵塞停運,這與環保部門進駐廠區的時間重合,在內外因結合的情況下,3月3日這一天技改裝置第一次全面停車。在環保排放達標合格後,4月21日主體設備開始調試,調試過程中高壓甲胺冷凝器的液位計出現故障,公司不得不從美國重新購買LIC1501液位計,經新加坡、泰國空運回國,直到5月11日纔第二次開車,15日生產出了部分合格產品,17日又因高壓分解塔下閥藍泄漏等再次停車,公司的技術人員為此痛心疾首。川化有三次大的合成氨和尿素項目的工程建設:第一次是1973年從日本引進年產30萬噸合成氨和48萬噸尿素裝置,花費2.58億元,一次開車成功;第二次是1990年的20萬噸合成氨國產化改造項目(現在第一化肥廠),投資2.38億元,順利投產;這次技改是第三次,已投資近4億元,結果卻是一開車設備就壞,導致重大的環境污染,再開車設備又壞,只好再停車。據了解,這次技改的設備采購,主體設備雖經經理辦公會討論,但實際上由謝木喜本人拍板,部分設備由下面的二級部門采購,套用公司一位員工的話說,就叫:層層分解,利益均沾,公司原有的嚴格的材料采購監控制度已喪失殆盡,一切的材料采購都在雲遮霧掩中進行。
三聚氰胺項目問題不少
年產1.2萬噸三聚氰氨項目2003年6月投產後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其中部分經濟指標沒有達到設計要求,污染也比較嚴重。謝木喜在職代會上提出,要抓好第三套三聚氰胺竣工驗收,盡快實現達產達標不僅二化技改出現諸多問題,公司另外一個重大項目三聚氰胺問題也不少。
目前,川化股份共有三套三聚氰氨裝置投產:第一套是80年代初期從荷蘭斯坦米卡邦公司以補償貿易方式引進的,設計年產1.2萬噸。第二套是1998年從意大利歐技公司引進的高壓法生產裝置,設計年產1.38萬噸,2000年4月投產。第三套是引進清華大學技術的常壓法生產裝置,設計年產1.2萬噸,2003年6月交付使用。公司另外還計劃建設兩套三聚氰胺裝置:年產3萬噸三聚氰胺項目(采用意大利歐技公司技術)和年產2.6萬噸三聚氰胺項目(采用清華技術)。
據悉,年產2.6萬噸三聚氰胺項目今年2月開始實施,目前基礎設施已經完成。在采訪中,公司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新的領導班子上臺後,已經暫停了這個項目。據他反映,暫停的主要原因是第二化肥廠沒有順利投產,制約了該項目的進度(三聚氰氨屬於尿素的深加工)。
但是公司技術人員認為,項目暫停的原因是同樣使用清華技術的第三套三聚氰胺裝置在投產後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部分經濟指標沒有達到設計要求、污染也比較嚴重。投產一年來,該套裝置處於一個開開停停的狀態。公司年報顯示,該套裝置2003年實現毛利237.75萬元,而第二套裝置實現毛利541.75萬元。除此之外,公司技術人員還認為,年產2.6萬噸的三聚氰氨項目和第三套三聚氰氨項目一樣,都位於第一化肥廠上風向,由於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使得一化廠燃氣輪機受到較大影響。為了減少影響,燃氣輪機上已經加蓋了一間房子,以過濾不潔空氣。如果新項目再實施,影響則更大。另外,新項目在上風向還會包圍第一化肥廠的循環水,造成水污染,腐蝕設備。謝木喜自己在職代會上也提出,要抓好第三套三聚氰胺竣工驗收,盡快實現達產達標。
5000萬理財款何時收回
2003年4月與券商簽訂的委托資產管理協議一個多月前就已到期,但截至昨日,公司仍然沒有對此筆資金是否按期收回發布公告
2003年,川化股份分別於2月6日和2月26日收回兩筆委托理財資金,共1億元。同年4月5日,川化股份與銀河證券簽訂5000萬元委托資產管理協議,期限為一年。2003年10月10日,川化股份又有5000萬元理財資金到期。這四筆資金,川化股份強調都是自有資金,因此,這個角度分析,川化股份的資金應該相當寬裕。
但也就是在2003年,川化股份分別向工行、建行、中行的青白江支行申請了共計2.516億元的短期貸款。一方面大肆舉債,另一方面又進行委托理財,如此運作原因何在?
根據2002年和銀河證券簽訂的兩份協議,川化股份最終獲得的年收益率是6%。2003年4月的協議雖然沒有對此作出約定,但按慣例,也應該為6%。相對於企業一年期5.31%的貸款利率來說,這兩種資金的使用成本相差並不大,那為何川化股份會多此一舉?
不僅如此,川化股份2003年4月與銀河證券簽訂的委托資產管理協議一個多月前就已到期,但截至昨日,川化股份仍然沒有對此筆資金是否按期收回發布公告,也沒有對投資收益情況作出說明。
事實上,自2000年9月上市後,川化股份就和委托理財結下了不解之緣。2000年12月2日和12日,川化股份分別與國信證券、興業證券簽訂1億元的資產管理協議,2001年12月19日再次與興業證券簽訂5000萬元的資產管理協議,2002年2月和10月又分別與新疆金信信托及銀河證券簽訂總額為1.5億元的委托資產管理協議。
雖然川化的問題還沒完全暴露,公司員工對此也知之甚少,但在采訪時,記者強烈地感覺到,很多職工甚至退下的職工對公司的發展非常關心,同時也對目前的情況表示擔懮。在這次污染事件發生後,新的管理層成立了專家諮詢小組,把原有的技術中堅力量請回公司,為二化的技改後遺癥出謀劃策。
離開川化股份時,正值員工下班,浩浩蕩蕩的隊伍穿過廠區中央大道,在夕陽下形成了一道靚麗的風景。他們為之努力、為之奮斗的川化在新的管理層領導下能夠痛陳詬病、再現昔日輝煌嗎?
川化污染事件大事記
今年2月至3月,位於長江上游一級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違規技改並試生產,設備出現故障,氨氮含量超標數十倍的廢水傾瀉而下,導致沱江流域嚴重污染,造成簡陽市、資陽市、內江市、資中縣等地近百萬群眾飲用水暫停供應,沱江魚類大量死亡的嚴重後果。據初步核定,沱江污染直接經濟損失數億元人民幣,生態環境恢復需5年時間。
2004年3月8日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於2004年2月14日開始試生產運行。3月2日沱江水域發生污染事件,經初步調查是公司第二化肥廠尿素系統水解塔污水處理裝置出現故障所致,公司立即采取緊措施切斷一切可能的污染源,並於3月3日停止了尿素系統生產,當日11時零5分氨氮濃度已達到了正常的生產排放水平。現公司正加緊進行環保設施的整改,待取得環保部門審批同意後,迅速恢復生產。目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正在進行中。根據事項的進展,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04年4月22日公告
今年三月初,公司第二化肥廠在裝置大修與技術改造對接後的開車、生產試運行階段,由於公司第二化肥廠尿素系統水解塔污水處理裝置出現故障導致氨氮排放超標,近日被四川省環保局處以罰款人民幣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04年4月30日公告
公司第二化肥廠在裝置大修與技術改造對接後的開車、生產試運行階段,由於公司第二化肥廠尿素系統水解塔污水處理裝置出現故障導致氨氮排放超標,使沱江水域發生嚴重污染並於3月2日停止生產一事。公司已於3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進行了公告。因第二化肥廠停車,每天將導致公司損失64.74萬元(毛利)。
目前,該事件的進展已進入責任人的處理階段,即將進入賠附階段。原總經理李儉、原副總經理吳貴鑫、原環安處處長何立光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公司生產正在恢復,望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2004年4月30日
四川省召開的環境保護工作電視電話會上通報稱,調查結論認為,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是一起因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項目違規試生產、青白江區政府有關領導和區環保局等部門對環保工作領導和監管不力釀成的特大責任事故。6個有關單位應對此次事故負責,它們分別是川化股份公司、青白江區環境保護監測站、青白江區環境監理所、青白江區環境保護局、青白江區水務局、青白江區政府。5名責任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他們包括:川化股份公司總經理李儉、川化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吳貴鑫、川化股份公司環安處處長何立光、青白江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宋世英、青白江區環保監測站站長張明。
此外,青白江區政府和區環境保護局有關領導以及川化股份公司等有關責任人,將等待司法機關的進一步調查取證,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於沱江污染損失的補償問題,四川省政府仍在進一步的調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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