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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下發的通知,我國將建立起一個比較完整的市場化的住房供應體系,即滿足10%消費者的高檔房,適合70-80%居民的普通商品房,15-20%的經濟適用房,那麼目前全國各地的實施情況又是怎樣呢?
目前,除了上海市已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外,針對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房價漲幅過大的情況,南京市去年也采取了集中建設的方式,開工建設了首批40萬平方米共4500套的價格在每平方米2600到3200元的普通商品房。經過調控,去年南京市新上市的中低價位商品房比例已經達到67%。
從2003年的統計數據來看,位於中部地區的南昌市結構問題比較突出,高價位商品房供應量佔總量比例達到70%,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佔64%,因此,2004年,南昌市已經明確每年用於中低價位商品房建設的用地比例應佔一定份額,並對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銷售價低於每平方米2000元的普通商品住宅項目實行建設規費減辦征收。
中國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顧雲昌:『經濟適用房的規模各地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主要根據當地中低收入家庭所佔比例確定,一般在10%到15%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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