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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顯示,2003年10月-2004年2月,居民個人因私項下購匯共計4.75億美元,同比增長51.2%。記者從已經開辦該業務的各家銀行獲悉,由於近年來國家外匯管理局放寬了居民個人購匯政策,個人購匯量上昇迅速。
購匯限制減少
近年來,國家外匯管理局陸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居民個人購匯政策。例如,2002年8月起,在全國推廣『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管理信息系統』,取消了由一家銀行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限制,並簡化了部分項目的審核憑證。
2003年10月,個人購匯政策再次進行了較大調整,出境前購匯的指導性限額由2000美元(港澳地區1000美元)提高到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和5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或半年以上);無實際出境行為但有實際對外支付需要的,購匯指導性限額提高到3000美元;留學項下的供匯范圍擴大到所有自費出國(境)學習人員。
個人購匯量大增
據初步統計,中行廣東省分行個人因私購匯同比增長約30%多。中行省分行有關人士認為,近期個人購匯大增的原因是,1、自開辦香港自助游後,由於簡化了出境手續,個人出境去香港的個人不斷增多;2、去年外管局放寬了個人購匯的條件和額度,外幣卡在境外消費後,回國後可用人民幣還款;3、珠三角經濟發達,居民普遍較為富裕,出國留學讀書的人不斷增多;4、銀聯卡在香港消費後,可回境內用人民幣購匯還款。
招商銀行廣州分行國際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銀行還不是居民個人購匯的主要渠道,由於外匯目前銀行掛牌價高於黑市價,因此居民通過地下黑市購買比較多。據悉,目前只有四大銀行和招商、中信、交行獲准開辦居民個人購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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