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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贊助模式,從上到下,依次可分為——國際奧委會頂級贊助商,也叫TOP贊助商、奧運會贊助商、國家奧委會贊助商等,不同層次,要價不一樣,回報也不一樣。頂級贊助商擁有在世界范圍內使用與奧林匹克相關的各種標志的權利,並享有在奧運會期間電視廣告宣傳等方面的優先權。
國際奧委會挑選全球贊助商具有排它性,即國際奧委會在同一行業只挑選一家企業。要想成為全球贊助商的企業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個條件是申請企業必須是國際化大企業,目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TOP全球贊助商已有聯想、可口可樂、柯達、斯沃琪鍾表、源訊、恆康人壽、三星、通用汽車、麥當勞、松下電器、VISA等11家企業。另外一個條件是,申請企業要資金雄厚。據統計,TOP計劃目前推出5期,贊助費已經從最初的4百萬美元漲到了5千5百萬美元。市場人士分析,包括2008北京奧運會在內的第六期TOP計劃,贊助費預計將突破6千5百萬美元。
此外,成為贊助商後,企業還往往要拿出至少3倍於贊助費的資金用於市場推廣,纔能收到預期的宣傳效果。而對許多曾經『拿金子當銀子賣』企業來說,奧運商機不容錯過。20世紀80年代初,三星在韓國只算是個二等角色。在與金星社(現在的LG)的競爭中,三星把握住1986年漢城亞運會的宣傳機會收到上佳效果。此後,三星又把目光投向了奧運賽場,成為TOP全球贊助商這是至關重要的一招。2001年三星品牌價值64億美元,全球排名第42,而到了2002年,其品牌價值已經達到83億美元,躍居到34位,為2002年百強品牌中昇值幅度最大者。
『奧運不是簡單的一個體育盛會,奧運從某種角度來說是一個全球的經濟盛會。通過奧運可以改變全世界對你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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