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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基金持有人把投資於基金等同於投資股票,頻繁『波段操作』是開放式基金屢遭巨額贖回的原因之一。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操作手法,說明了基金持有人的投資理念還不成熟。
誠然,『低買高賣』是股票投資者應遵循的獲利原則,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及時套利.以獲取收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規避股價下跌帶來的風險,這是對的。但是把這種操作手法,套用於操作基金上就大錯特錯了。我們應該明白:基金是一個長期的投資品種,投資於它,不可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投資效果。對於投資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而言,可以通過不斷分紅來積累自己的財富積小利為大利,不斷地使自己的財富昇值。另外,基金的持有人,其實是無法選擇做波段操作的因為我們不好判斷基金的所們『高位』和『低位』,也就沒有辦法『低買高賣』。
實踐證明,大部分投資者都是在贖回後,以更高的價格再買回來,這是很不適合的選擇,根據規定,基金申購的贖回都是要交納一定費用的。因此,對於基金投資人來說,除非影響市場的根本因素——宏觀政策面表現出明顯下降特征,否則投資人在通常狀況下,是沒有必要進行頻繁的贖回與再申購的。因為只要宏觀向好,基會的收益率,就會呈現一個增長的趨勢,因此要用在基金投資上有所收益,基金持有人應選擇長線投資的策略,而不應該是波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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