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就因為兩個相似酒瓶,國內酒業的兩個龍頭企業五糧液和茅臺鬧上了法庭。五糧液認為,早在2002年10月,『龍虎』酒酒瓶外觀就申請了專利,茅臺的『龍騰四海』酒侵犯了他們的知識產權。但是,面對五糧液的指責,茅臺卻沒有任何回音。今年2月,五糧液把貴州茅臺告到了四川省知識產權局,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象征性地賠償兩萬元。昨天(17日),在知識產權局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初步和解。
四川省知識產權局法律事務處副處長梁玉春:銷售商和請求人已經基本達成了協議,大概需要在一個禮拜之內,他承擔侵權訴訟的相關費用,大概是3000塊錢吧,停止銷售這個產品,但是茅臺酒廠沒來,我們只有缺席判決。
五糧液代理律師任虹:你對這個結果是否滿意呢?我認為可以啊,茅臺那邊有個人打電話過來,准備和平解決,這個最終就是達到他不侵權就最好啊,市場出來就最好啊,不用道歉,他只要不售就可以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