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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價格聽證會聽證,天津市從今天起調整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准。具體收費辦法為:對居民用戶從2004年2月1日起按抄見水量和新價格收費;對工商企業、行政事業等單位從2004年1月1日起按抄見水量和新價格收費。
據了解,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60元調整為2.90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由3.60元調整為4.40元;工業、商業、金融和建築等行業用水每立方米由3.80元調整為4.60元;經營服務業用水每立方米由5.00元調整為5.60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由9.00元調整為18.00元。上述價格均含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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