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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網上一篇題為《北京應該『殺富濟貧』了!》的熱門評論,大意是,因為富人的存在,提昇了北京這個城市的生活成本,所以要『殺富濟貧』,不要讓富人的消費『損害並越來越嚴重地損害窮人的利益了』。
本人理解作者關於社會共同富裕的理想情懷,也對作者提出的富人應更多地擔當起社會責任表示贊同,但如果把城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歸結為富人的存在,以至於把限制富人消費作為降低城市生活成本的一個重要解決途徑,這未免失當。
關於世界城市生活成本排名有多種版本,就以該文作者所引用的材料———今年6月瑞士美世人力資源諮詢公司公布的『2003年世界城市生活成本調查結果』來看,2003年,全世界城市生活成本排名前10位分別是東京、莫斯科、大阪、香港、北京、日內瓦、倫敦、漢城、蘇黎士、紐約。如果按照作者的『富人提高了城市生活成本』的結論反推,北京所擁有的富裕群體的規模與富裕等級,雖比不上東京、香港,但顯然是要比日內瓦、倫敦、漢城、蘇黎士、紐約之類的城市要高了。
其實,媒體在報道那份『2003年世界城市生活成本調查結果』時還附有一份說明,即該調查所采用的樣本商品,並非以當地居民消費為標准,其消費模型的設計是依據全球標准的職業人士的消費模式來確定整個權重。『這個生活成本指數排名並不是針對普通居民,而是為特定服務對象提供的、為海外人員設計薪酬體系的借鑒。』
在長江三角洲地區,民間最富在浙江,浙東沿海聚集了相當多的富裕人群,他們在那裡經營企業、買房置業、進行日常消費,但很明顯,浙東沿海城市並非就排在我國城市生活成本排行榜前列。可見,城市生活成本的計算是很復雜的。
不過,作者還是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一些城市生活成本迅速增長,這當中有不可抗拒的市場因素,但也有外在的非市場因素的影響,這些非市場因素促使著城市生活成本不合理地高漲,以至出現了人們生活質量提高跟不上經濟增長速度的情況。那麼,究竟是什麼促使著城市生活成本的不合理高漲呢?
龐大的城市機構營運成本的居高不下,以及市場體制上的缺陷,纔是導致一些城市生活成本不合理高漲的一個重要原因。
比如教育消費,贊助費的水漲船高並不是因為富人對教育高消費的追求,其根本原因在於優質教育資源的缺乏和分布不均。至於人們普遍拿來說事的汽車消費亦是如此,《北京應該『殺富濟貧』了!》一文作者自己也指出,目前北京的私家車管理上的收費之混亂,所收費用多與部門利益有關,並沒能將之有效地運用到發展公共交通和改善公共交通服務中去。
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凡是行政權力介入較深或是存在行政性壟斷的領域,其消費成本總是相對較高。而一旦市場放開,其成本就容易回到一個相對合理的水平。
其實,在眼下,富人們在國內市場上的消費不是多了、高了,而是少了,並且,在相當多的領域,他們表現為投資性消費,比如商品房市場。而就旅游市場而言,不僅是富人,即使是普通收入階層,只要有可能,也願意將更多的錢花在國外而非國內的旅游消費上。因為就服務質量、價格性能比,前者更有吸引力。
這麼說,並不是要鼓勵富人們的高消費,相反,筆者相當贊成這樣的一個想法———富裕人群在可以輕而易舉地以金錢佔有土地、空間等社會資源的時候,也應該肩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但是,考量城市生活成本是件復雜系統的工程,並非簡單限制富人消費就能有效降低城市生活成本,為此應考慮到中國城市特殊的運轉模式,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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