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6個附件文本17日下午3時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正式簽署。
《安排》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澳門之間建立自由貿易區的經貿安排,遵循『一國兩制』方針,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安排》將於2004年1月1日起實施。
內地與澳門特區關於《安排》的磋商於2003年6月20日啟動,經過多次磋商,雙方就《安排》的全部內容達成一致,主要包括: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3個方面。
貨物貿易方面,內地將於2004年1月1日起對273個稅目的澳門產品(包括部分化工產品、紙制品、紡織服裝、首飾制品、電子電器產品、藥品和食品等)實行零關稅,並不遲於2006年1月1日,對273種以外的澳門產品實行零關稅。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