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實行新的《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8月19日介紹,按照新規定,國家將對出口單位收匯核銷實行分類管理,除保留原有的逐筆核銷外,新增批次核銷和自動核銷兩種管理方式;同時改變出口核銷監管模式,由企業自行報告,外匯局通過電子數據核對監管。
中國現行出口收匯核銷制度始於1991年,它是以出口貨物的價值為標准,核對是否有相應的外匯收回國內的一種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