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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滬深證交所正著手對股票上市規則進行修訂。修改後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取消目前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披露年報、半年報、季報或臨時公告的例行停牌一個交易小時的規定。
例行停牌制度在我國證券市場已實行多年。隨著信息傳播時效性的提高,這一長期實施的制度已開始進行重大革新。去年4月1日起,滬深證券交易所將上市公司例行停牌時間由原來的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小時交易時間,改為交易日開市後停牌一小時,10時30分恢復交易。而此次滬深證交所在對股票上市規則進行修訂時,正考慮乾脆取消例行停牌時間。
一些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取消例行停牌的目的,是在保證投資者有足夠時間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前提下,提高市場效率。隨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工作的加強,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的頻率越來越高。特別是去年開始披露季報以來,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次數大幅增加,有時一天內有上百只股票停牌,過多的股票停牌和過長的停牌時間已影響交易的連續性和市場效率。
與此同時,隨著通訊網絡技術的進步,信息傳播速度和渠道的成倍增加,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渠道也越來越多,所需時間也越來越短。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也日趨完善。由於建立起了上市公司定期信息披露日期的預告制度以及上市公司業績預喜、預警和預虧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資者可以更加准確地掌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確時間,預先了解公司業績出現大幅波動的情況,有利於其及時獲取披露信息,有的放矢地作出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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