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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日前已對新股發行時的融資規模作出明確限定,要求送審企業融資額度不得超過審核前一年公司淨資產的兩倍。根據這一通知精神,淨資產兩倍和市盈率20倍的『雙二指標』將成為今後新股發行中的兩項硬指標。
據一些券商投行人士介紹,『不超過淨資產兩倍』的要求,早在兩年前就已是新股發行審核時內部掌握的不成文規定,只不過一直沒有正式公布,也沒有對執行中的有關細節做明確界定。此次監管部門正式明確要求企業按照審核時前一年的淨資產,而不是過去通常所執行的『以發行前一年的淨資產』為基准,總融資額度不能超過這一基准的兩倍。由於不少企業從審核過會到正式發行時間比較長,此次通知將對那些『跨年度』發行項目造成一定影響,特別是一些具有較高成長性的企業,其一年間的淨資產值變化較大,在新通知精神下其融資總額將受到較大影響。故有券商建議,在目前從審核到發行跨度較長的特殊時期,應更靈活地掌握兩倍淨資產的基准時間,最好能以最新的淨資產數據為標准。據悉,此次通知沒有明確那些已過會尚未發行的企業是否執行兩倍淨資產的規定要求,據一些券商投行人士判斷,根據發行審核的相關政策應該不會要求對這部分企業重新審核。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雖然這一發行政策已在內部執行了一段時間,但此次明確執行,仍會對新股發行市場產生重要影響。對募資總額的政策封頂,應有利於減少那些盲目圈錢的融資衝動,鼓勵企業更審慎更嚴謹地選擇募資項目;另一方面,新股融資額度的控制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小市場的擴容壓力,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嚴格執行兩倍淨資產標准後,會不會使那些確實具有高成長性的好企業不能夠融得足夠的資金?業內人士指出,從再融資的標准由淨資產收益率的10%降為6%可以看出,監管部門鼓勵企業通過用好首次募資,以良好的投資效益爭取更多的再融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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