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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幾大證券報發布消息稱,魯抗醫藥將恢復增發新股。這表明,自去年12月被中國證監會勒令暫停後,魯抗增發新股工作重新啟動。根據5月23日魯抗發布的公告,此次將增發不超過4700萬股新股,預計在6月初完成。
據此,公眾和投資者有充分理由判定:曾引發廣泛關注的魯抗涉嫌財務造假一事已經有了非常明確的結論。因為如果沒有中國證監會首肯,魯抗不可能恢復增發新股。
去年12月魯抗增發被緊急叫停的起因,是吳德東、艾群策二人舉報魯抗醫藥涉嫌財務造假。而現在增發得以繼續,是否表明管理層已認定吳、艾二人的舉報有不實之嫌,魯抗醫藥並不存在所謂財務造假問題?
從魯抗增發被暫停以來,諸多新聞媒體對此事件一直比較關注。人們相信管理層會通過調查處理好魯抗事件,顯示管理層對證券市場監管的態度和決心,贏得主動和贊譽。但公眾和投資者遺憾地注意到,無論是當初的暫停增發,還是此次突然恢復,管理層始終不置一詞,沒有表現出證券監管工作應有的公開透明。
這當然不是要苛求證監會大張旗鼓召開新聞發布會,宣講整個魯抗事件的調查始末。滬深股市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進入證監會調查視野的恐怕也遠非魯抗一家,管理部門似乎不必單為其興師動眾。
不過,證監會完全有很多其他可供選擇的方式———比如接受相關媒體采訪,傳達出對魯抗事件的准確處理信息,以釋公眾或投資者之惑,而不是有意無意漠視傳媒和公眾對此事件的關注。
證監會自可以三緘其口,但此舉恐有違管理層一貫倡導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開,如果市場缺乏公開透明,其公平、公正也難有保證。
由於信息不公開,上市公司誤導甚至欺騙投資者的情況,在證券市場上並不鮮見。具體到管理層,也需要行事公開透明,以真正震懾那些膽敢違規的上市公司。
更重要的是,如果管理層拿不出一個公開可信的調查解釋,以後又有誰敢只身前往證監會,舉報證券市場中的各種違規或違法之事?
人們期望監管能夠做到公開透明。如調查結果證明舉報屬實,證監會完全可以按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即使證明舉報者所言不實,也能給後來者以希望,仍然敢於直面證券市場黑幕並勇敢揭露之。而且建立在此基礎上的結論,還可以給相關部門以有力的證據支持,對財務造假者或舉報不實者追究相應責任。在一個健全的市場中,每一個行為主體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監管缺乏公開透明,則不利於公眾及投資者進一步建立對監管部門的信任。而更讓人擔懮的情況是,萬一魯抗完成此次增發後,又有新的證據能證明魯抗財務確實有問題,證監會的權威又將置於何處呢?
今年3月,筆者在一篇關於魯抗事件的評論結尾曾寫道:『魯抗之事最可怕的結局是,隨著時間推移,證監會始終未拿出公開的結論,最後似乎不了了之,忽然有一天,魯抗發布公告,稱要增發了,給市場留下一大堆疑惑與不解。』
難道不幸而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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