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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抗醫藥增發路演之際,它的內部人以實名舉報魯抗醫藥財務造假。雖說證監會叫了幾個人去了魯抗,但時間不算短了,至今遲遲不見證監會給廣大投資者一個明白的說法。魯抗醫藥到底有沒有造假?證監會是以何種調查方式介入魯抗?有沒有另聘注會人員和中介機構參與查賬?這裡面又有何難言之隱……筆者不知內情,無法評論。然而,透析『魯抗造假舉報案』的相關信息,人們依然不難察覺出其中有『四大怪』:
一大怪,角色錯位。『魯抗造假舉報案』即出,依法依理來說,證監會有責任徹底查個水落石出,更有責任據實將調查的情況和結論公布出來,讓廣大投資者享有知情權。奇怪的是,被舉報者於3月6日發了個越俎代庖的『公告』,宣稱『從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獲悉,舉報材料所稱公司2001年、2002年1——9月份業績虛假證據不足』。怪就怪在,證監會沒有正式表態,沒有下結論,魯抗醫藥居然充當了證監會的角色和代言人。是非曲直到底應由證監會裁判,還是應由被舉報人自己裁判?
二大怪,『保護』及時。舉報人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可是,以實名舉報魯抗醫藥造假的吳德東竟然立馬身陷牢獄之災,其家門窗被砸,家屬還接到恐嚇電話……這種『保護』確實來得太及時、太恐怖、太令人心寒!人們不禁要問:是誰將舉報人的姓名透露給了被舉報人?證監會到底是怎樣『保護』舉報人吳德東和艾群策的?
三大怪,真假莫辨。從媒體上可知,魯抗醫藥董事長章建輝對該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經營困境有個內部報告,他說魯抗醫藥『在今年上半年,職工醫院已虧了51萬元,靈芝公司虧了183萬元,魯原分公司虧了1452萬元,一分廠虧了169萬元,集團公司本部虧了727萬元……一個虧損的企業到底能維持多久?』怪的是,魯抗醫藥這『虧』那『虧』,惟獨報表是『盈』!吳德東、艾群策據此作為舉報材料之一,卻被魯抗醫藥辯稱為『純屬無中生有』。
四大怪,『吃股民』還要『保密』。在魯抗醫藥董事長章建輝在內部報告中講過一段『真話』:『這幾年我們實際上在吃股民的錢,企業發展也是股民的錢,纔沒有像洗滌劑廠、印染廠、紡配那樣發不出工資,纔搞成項目。』好怪誕的經典之言!當魯抗醫藥增發圈錢受阻,其管理者不是從自身查找病因,而是認為『保密工作』沒做好,說是『公司的機密被人盜竊』,『對泄密行為要嚴肅處理』。問題是,從媒體已然披露的材料來看,筆者以為那些東西對誠信者來說並無絲毫的『機密』可言。『職工醫院已虧了51萬元,靈芝公司虧了183萬元,魯原分公司虧了1452萬元,一分廠虧了169萬元,集團公司本部虧了727萬元』(章建輝語)……這些經營情況按要求理應詳實地向社會公眾披露,魯抗醫藥沒有任何理由藏著、掖著!豈能為『增發』而『保密』?
建議魯抗醫藥別老想著『吃股民』,不要在『增發』上打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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