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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來自權威機關的一位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有關媒體所報道的6月將出臺QDII的消息不屬實,目前,QDII制度正在研究之中,相關規則還未開始起草,近期根本不可能推出。』
QDII(即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機制屬於與QFII相對應的制度,即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外股市。其中境內機構投資者的資格認定、進出資金的監控以及許可投資的證券品種和比例限制是QDII制度的三個核心問題。
這位負責人表示,QDII制度的研究屬於多部門間的合作,由於涉及的交易主體以及相關環節較多,需要考慮的因素也較為復雜,需要等到各方面條件成熟後纔會推出。目前,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機構一直在相互探討和協調,至於是否能夠在年內推出也很難說。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2003年3月10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QDII制度今年順利出臺是『很有希望』的事。同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對外稱,落實QFII制度,研究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探索允許少數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將一定比例的資產用於境外運作等,是外管局正在研究並計劃在近期出臺的措施。
QDII由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最早提出。有關專家認為,一旦實行,對香港股市可以說是一條好消息,特別是中資概念股機會將大增,但對B股市場會形成資金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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