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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場對推出黃大豆2號合約的呼聲較高,但部分人士對黃大豆2號合約推出的技術問題理解上存在偏差。尤其是盡管各方對黃大豆2號合約千呼萬喚,但至今遲遲不能推出,原因何在?記者昨日從大商所有關部門提供的一份關於大豆品種體系完善總體思路中發現,黃大豆2號合約之所以難以推出,主要是需要跨越《出入境糧食飼料檢驗檢疫辦法》這道政策坎。
為配合國家轉基因政策的實施,去年3月大連商品交易所將大豆期貨合約進行了拆分,分設為以國家糧食指標體系為基礎的以非轉基因大豆為標的物的黃大豆1號合約,並擬推出以榨油用指標體系為基礎的轉基因大豆和非轉基因大豆混合的黃大豆2號合約,以適應市場的需求。但2002年3月1日實施的《出入境糧食飼料檢驗檢疫辦法》第六條規定,貨主或者其代理人辦理審批手續時,須『提供進境後生產加工地點及運輸、加工等環節的防疫措施以及其它相關資料』;『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審查進口數量與加工生產能力是否相符,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簽發檢疫許可證』。也就是說,進口農產品必須具有明確的加工生產指向,這使進口農產品的流通受到限制,更無法參與期貨交割,從而使黃大豆2號合約無法推出。去年以來,交易所為黃大豆2號上市交易進行了大量准備工作,並直到目前仍然在與國家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相關政策,允許進口大豆用於期貨交割,使黃大豆2號合約能盡早推出並發揮作用。
在期貨市場上,期貨交割是一個全封閉的業務流程,因此進口大豆參與期貨市場交割後,期貨市場將會成為國家加強進口轉基因大豆管理的有力工具;在加強進口轉基因大豆管理的同時,還可以發揮期貨市場蓄水池的作用,有利於企業調劑生產餘缺,靈活安排生產經營活動,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特別是我國已是世界最大大豆進口國,推出黃大豆2號合約,有利於推動國內外大豆市場的融合,使市場形成更為權威和有影響力的大豆期貨價格,並參與國際大豆市場定價權的競爭,以更好地服務國家大豆產業振興,維護國家利益。
這份大商所提供的大豆期貨品種體系完善思路表明,大商所今年將把完善大豆品種體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具體思路是:在保持黃大豆1號合約較高流動性的同時,進一步活躍豆粕期貨,盡快推出黃大豆2號合約和豆油期貨,並積極研究期貨期權及大豆等商品價格指數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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