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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7家券商成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從事同業拆借業務。
他們是東吳證券、金信證券、上海證券、民生證券、恆泰證券、第一創業證券、申銀萬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7家券商成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從事同業拆借業務。
據悉,7家證券公司只能以法人為單位,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統進行同業拆借,並規定了7家券商的拆借限額:東吳證券4億元;金信證券2.1億元;上海證券6億元;民生證券5.1億元;恆泰證券2.6億元;第一創業證券3億元;申銀萬國證券16.9億元。拆入資金最長期限為7天,拆出資金限額不得超過對手方的由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同業拆借到期後不得展期。
人行還要求,上述7家證券公司必須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電子信息系統定期披露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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