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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老百姓的觀念裡,手機的資費是政府制定的,也是應該由政府監管的。但近一個時期,正是這個政府制定和監管的電信資費卻讓人有些看不懂了。
比『單向收費』還便宜
從現階段看,電信市場無序的主要表現就是手機資費價格戰。今年兩會期間,當代表們還在呼吁『手機單向收費』的時候,地方的電信市場早已經越過了『單向收費』的門檻。據了解,除了北京、上海等個別特大城市以外,信息產業部規定的『月租費50元、通話費每分鍾0.40元、雙向收費』等基本政策早已全線崩潰,甚至在這幾個城市也已經被各種優惠搞得名存實亡,只剩下一個空殼而已。
業內專家對此的說法叫『違規經營』。在諸多地方中最慘烈的市場要數廣東了。廣東省某系統的集群網,網內的用戶在全省范圍內互相通話,無論通話次數多少、時間長短,均按照『包月制』收費,其中,廣州、深圳兩地包月費為每戶20元,其他城市為每戶15元。同時,該集群網內用戶至網外用戶的呼叫一律按照普通電話8折、IP電話5折優惠的標准予以收取。
在廣東梅州市,手機的單向收費很早就在實施了,此外還有比單向收費更便宜的『包月制』。中國聯通的營業廳外面赫然打著『聯通梅州網內20元包月任打,每天送10分鍾IP國內長途』的橫幅廣告,營業廳銷售人員對此的解釋是『梅州全市130、131聯通網內的手機用戶互打,免月租費。無論打多少,都只收20元。』與此同時,梅州聯通還推出了另一項『138元包月贈送1000分鍾話費,超出部分按每分鍾0.1元收費;180元包月所有市話任打』的所謂『資費套餐』。在梅州聯通的攻勢下,當地移動也被迫推出類似的政策,其廣告詞是『比單向收費更便宜25元包月』。即凡登記加入的用戶,可享受本地網內基本通話費25元包月的優惠。
在廣東的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在惠州,當地移動和聯通公司更是把其VPMN(虛擬專用網)網間包月價格定在了10元上,就是說花10塊錢就可實現VPM N網內互打,免收本地網費用。
在廣東許多地區,手機的資費比固定電話還便宜,固定電話有月租費,而手機連月租費都不存在了。因此,在這些地區有相當數量的消費者,已經把在家裡或單位裡打電話的習慣改成用手機了,連『煲電話粥』都用手機了,甚至有人已經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要停掉家裡的固定電話。
梅州的一位消費者熊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以前每月家裡的固定電話平均要100多元,手機費要三四百元的。現在改用移動加上聯通的兩部手機了,固定電話也就剩下每月26元的月租費。』熊先生的兩部手機每月只要交205元(移動25元+聯通180元包月)。像熊先生一樣的消費者在廣東大有人在,甚至以前每月手機費要六七百元的用戶,現在也是200多元就能搞定。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適度的價格競爭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是促進電信行業的催化劑。但是從通信行業的發展來看這個問題的時候,味道就不一樣了。尤其是如果當各電信運營商把這種競爭行為不斷昇級,轉變成惡性競爭,即所謂的『違規經營』之後,不僅會損害國家的利益,同時也是對所有消費者不負責任的表現。
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政策研究部的專家指出,在電信運營市場處於打破壟斷的初期,電信行業仍然處於高速發展時期,無論新進入者還是市場主導者均有一定動機發起價格競爭,前者為爭奪市場份額,後者為保持市場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講,價格競爭也許是產業發展的一個必經階段。但是,在電信業規模和市場競爭格局都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此起彼伏的『價格戰』已經被主管部門定性為惡性價格競爭,其消極後果越來越明顯。總結惡性競爭的危害有三點。其一是有損電信產業的長遠發展,其二是不利於提高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第三也更不利於培育用戶忠誠度。
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忻展紅認為,從表面上看,價格戰讓用戶得到了實惠,但從長遠看,價格戰必然引發互聯互通糾紛,導致服務質量下降。從經濟學角度來講,低於成本的價格戰也不可能持久。
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的續俊旗認為,電信價格戰就是電信企業為了取得市場優勢地位進行的低價傾銷行為。這種違規行為擾亂了電信市場競爭秩序,造成了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不符合電信業競合發展需要。電信企業打價格戰的本來目的是為了以低價爭奪客戶,但卻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企業內部缺少相應的約束機制。
『中國的經濟改革,包括目前中國的電信企業改革,應當以保證國家、企業以及消費者個人三者的利益為目標,而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是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不是讓國有資產以各種各樣的形式流失,』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曾劍秋說,『這是國資委成立的基本功能或者說現實意義。對於電信產業來說,我認為目前有一種很危險的趨勢就是強調要重視消費者的利益,而忽視了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必須兼顧,企業的利益是國家利益的基礎。』
據報道,僅在廣東,由於兩個移動網在VPMN上的拼殺,廣東電信多個本地網內電話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已呈急劇下降趨勢。僅2002年一年,廣東移動就分流了電信本地話務8億分鍾。而廣東移動在去年的價格戰中,就有20多億元的收入被『蒸發』了。
電信監管的難度
有消息透露,去年廣東電信一年裡僅涉及資費和不正當競爭上報廣東省電信管理局的文件就有20多件,但沒有一件得到了書面批復,電管局僅在一兩個問題上有過口頭答復。
記者曾就此事采訪廣東省電信管理局市場監管處,但一直沒有找到相關人員。
在電信企業進行資費大戰的同時,最應該有效的電信監管恰恰失效了,這種現象不僅在廣東,在全國幾乎所有地區都存在。
早在2000年,信息產業部就建立了電信價格監控系統,對電信資費進行監控和觀察。2001年,國家計委和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電信資費審批備案程序規定(試行)》,即對於部分業務,允許電信業務經營者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電信業務資費進行調整,企業可以自主定價,但事先需上報有關監管部門通過相關程序進行審批。信息產業部的初衷是,價格放開肯定有利於市場競爭,同時,又由於必須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所以政府也能對其進行宏觀調控,防止惡性價格戰的發生。
但事實是,目前各級通信管理局管理力度很弱,運營商價格違規也往往得不到任何懲處或懲處力度不夠。據說,最大的懲處力度只有幾萬元的罰款,這對電信運營商來說,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在對不少專家的采訪中,一些業內人士也提及了電信監管部門的『苦衷』。雖說電信資費的監管從政府職能上應該歸信息產業部及下屬的電信管理局,但在具體的價格問題上又似乎應該屬於物價部門所管,在地方上這種爭論更加明顯。此外,電信監管部門還有一個擔心:電信資費的降低是老百姓所喜歡的,而此時面對消費者對低資費的極力擁護,查處這種行為肯定會被老百姓所不理解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在種種心態下,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是各地電信監管部門普遍采取的態度。所以當各地的媒體就手機單向收費、電信資費價格戰等問題采訪當地電信監管部門時,他們的回答多是『還沒有聽說過』。監管部門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價格戰的泛濫。
『我國目前電信業出現的問題,很多時候是對行業規律研究不透徹造成的,但更多時候是有些部門根本不願按規律辦事。』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楊培芳指出。
專家指出,目前中國電信市場的競爭現狀表明,沒有一個健全的電信管理法律體系,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競爭格局。而要健全和完善電信管制法律體系,首先要盡早出臺《電信法》。《電信法》要有中國特色,並能包羅整個電信領域。另外,該法律體系要有剛性,一旦頒布,要堅決執行。其次是要加大監管力度,改進監管方法。監管的目的是促進發展,一定要按市場經濟的規律和特點加以監管,該管的管,不該管的堅決不管。
據摩根士丹利之前公布的一份報告稱,由於目前中國電信監管環境依舊非常的不透明,所以,『過於激烈』的市場競爭將會給在海外上市的國內電信運營商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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