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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海淀區試行多年的《電子市場質量管理通用規范》,近日被批准為北京市地方標准,並於4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正式實施。此舉意味著北京專營電子產品的市場質量管理將走向規范化。
根據這一質量標准,北京電子市場禁銷以下七類商品:無中文標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的商品;未標注產品標准的商品;對列入生產許可證發證范圍內而廠家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所生產的產品;無入網許可證的商品;尚未取得CCC認證的產品;盜版電子產品;未取得國家管理部門銷售許可證而銷售的衛星電視接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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