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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獲得國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的『金華火腿』如今再起紛爭。記者從浙江省金華市技術監督局了解到,今年2月中旬以來,金華市近30家企業生產銷售的『金華火腿』產品,在杭州、寧波、蘇州、上海等地受到工商部門查封,被扣壓商品貨值2800多萬元。
被公認為世界三大名牌火腿之冠的金華火腿,是我國具有原產地域地理特征的民族傳統精品,它始於唐、盛於宋,至今已有1000多年歷史。1983年,浙江省食品公司以『三統一』(即統一經營、統一調撥、統一核算)的行政關系為由,將原金華市浦江縣食品公司於1979年10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的『金華』牌火腿的注冊商標無償轉移到了自己的名下,之後金華市與浙江省食品公司在『金華』火腿商標歸屬問題上糾紛不斷,近20年來的『爭吃』結果,使得這個以原產地命名延續千年的品牌風雨飄搖,總體質量每況愈下。
為保護這一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我國傳統名特產品,去年8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經過認真審查,宣布對以原金華府轄區為准的現15個縣、市(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生產的『金華火腿』,實施國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然而,時隔半年後風波再起,原浙江省食品公司現改制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以金華的火腿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標識上印有『金華』兩字對商標構成侵權為由,向各地工商部門舉報要求嚴肅查處,一時間,金華的火腿生產企業在杭州、寧波、蘇州、上海等地的商場超市、食品市場銷售的產品,以涉嫌經銷假冒金華火腿受到工商部門查封。
金華火腿行業協會會長倪志集對記者說,『金華火腿』是金華地區眾多火腿生產企業商品的原產地通用名稱,並不是商標。金華當地各生產企業使用自己的某某牌金華火腿與目前『金華』牌商標持有權人——省食品有限公司監制生產的金華火腿,性質是一樣的,並未對商標構成侵權,更何況『金華火腿』是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的原產地名稱,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則認為,『金華』火腿是公司的注冊商標,『金華』火腿商標是浙江省著名商標、浙江省名牌產品,它由公司通過簽訂《金華火腿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組織生產,現市場上大量出現未經許可的某某金華火腿,嚴重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並違反了《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記者為此采訪杭州市工商局分管商標管理的一位副局長,他說:『我們是根據舉報來查的,這件事情很復雜,這次查封也總是有理由的。』
記者走訪了金華的一些火腿廠,他們說,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實施國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之前,我們的產品要標上『金華』二字,必須向省食品有限公司繳納每只火腿8角的商標使用費,另外還要強迫購買省公司提供的每只0.2元塑料腳圈和1元的塑料袋。只要交錢,不管是不是金華一帶生產的火腿,都可蓋上『金華』火腿的皮印。如今,國家實施了原產地域產品保護,我們不用再向省公司繳納使用費了。沒想到現在又生出新一輪風波。
北京市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谷遼海說,用地名注冊的『金華』牌火腿商品商標,是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的歷史問題,它不同於一般企業之間的商標糾紛。目前國家已對『金華火腿』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只要金華的企業正當、依法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就不構成侵權。他說,2002年9月,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9條明確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本商品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注冊商標專用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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