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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投機和政策市陰影的中國股市,在面臨下跌時投資者驚慌失措,極為被動地等待『利好』的降臨。近兩年類似於『國有股減持叫停』、『浮動傭金制』實施等利好政策的頻頻出臺,股市卻無動於衷,到底原因何在?如何實施全流通、解決股市歷史遺留問題成為困繞股市前行的路障。
筆者認為,要解決中國股市這種『上有政策,下無對策』的尷尬局面,有必要嘗試『股轉債』,這樣既能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規避股市單邊下跌的風險,也能規范市場,讓證券市場中違規造假的上市公司,給自己的惡行買單,最終使證券市場能健康、規范的發展。
『債轉股』急待革新
可轉債是國際上早已流行且較為活躍的金融衍生工具。也是我國證券市場中早期引進的金融投資品種,但從10年前在股市中出現後並未火爆。究其原應,除了中國股市客觀環境制約外,可轉債往往被人們視為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中的又一種『圈錢』手段,廣大的投資者對此更是敬而遠之。
由於債轉股是一種類似於看漲期權式的金融工具,如果投資者看好該公司未來的股價走勢,就可以將債權轉換成股權,但如果股票市場大幅下跌,這種產品自然會受到冷遇。
當股市處於下跌的市況中,投資者能否解除被動的套牢之苦?讓轉債的功能發揮起來呢?我覺得應該推出和設計出一種與債轉股方向相反的金融衍生品,即『股轉債』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實現風險的退出機制,從而實現『債轉股』和『股轉債』的雙向流通機制。
呼吁『股轉債』改變歷史
自上證指數從2245點一路狂跌下來之後,大家都在回顧導致股市下挫的各種誘因,有人認為是國有股減持惹的禍,有人認為是管理層政策的不穩定,導致了股市的大起大落。我認為這些因素只是引起股市下挫的導火索之一,最為主要的原因應該是我國證券市場在發展與歷史面前出現了結構性調整。
僅憑股市的單邊下跌就能化解掉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和結構性矛盾,顯然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既不能急於『解決問題』,更不能被動的等待股市任意的調整。我們只能尋求一種既能保護投資者在股市下跌之中的資金安全,又能讓出時間和理性的空間來解決我國股市的歷史遺留問題,並與國際接軌。
而可轉債,作為一種單方面看好未來股價的『買權』,在股市下跌面前顯得無所作為,應該有一種創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來保護廣大的中小投資者利益。我覺得在中國股市走勢不佳,上市公司前景黯淡時,應該設計出一種與轉債相反,不看好未來股價的走勢,類似於『賣權』的金融工具(即『股轉債』),來緩解市場的下跌和調整我國股市的結構性矛盾。
股轉債的目的就是為了更直接地去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當他們對未來的股票市場沒有把握或者看跌的情況下,將具有高風險投資的股權關系轉化成相對穩定的債權關系?即:(債權→股權=債券→股票=債轉股)變為(股權→債權=股票→債券=股轉債)?。這樣市場中不僅有了『債轉股』,也同樣有了『股轉債』,從而活躍了證券市場中的投資行為,這時管理層纔真正意義上做到了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不至於將股市中的弱勢群體、中小投資者強行逐出股市,更不至於將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變成口頭禪,而是付諸於真正的行動。因此,『股轉債』是中國股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需要,也是股市中廣大弱勢群體尋求利益保護的金融投資品種。
『股轉債』推動股市『軟著陸』
我國的證券市場在目前急需成熟和壯大的時刻,若要采取這種金融工具,筆者認為:可以新發行一種轉換公司債的股票,發行這種股票時按股價交納一定比率的期權費。當以後股價下跌且達欲設的幅度時,就能夠按照預定轉債比率,轉換成該公司的一年期低息或無息債券。
也可以對部分公司采取試點,或者將新上市的股票作為試點,還可以對上市公司的一系列再融資行為(如:增發、配股)進行試點,當采取了這種措施之後,即能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也同樣給擴容公司帶來經營壓力,給不規范的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鍾。股轉債的實施就不會允許這些公司拿著投資者的錢為所欲為,告誡這些上市公司,證券市場並不是它們『圈錢』的『提款機』。
如果『股轉債』得以實施,面對一些類似於『銀廣夏』、『億安科技』的公司,投資者就不至於眼看著連續的跌停板,被動地坐在『山車』上,下不來。有了這種工具,投資者會立即將手中的股票轉換成風險較低的債券,退出該類上市公司,從而變相地增加了那些欺詐投資者和經營不善的上市公司風險,它們負起了巨額的債務負擔,自食這種惡劣行跡所帶來的『惡果』。也實現了股市弱勢群體的退出,推動中國股市調整的『軟著陸』。
我國股市中長期缺乏各種規避和化解風險的金融衍生品種,是由於我國股市長期處於投機和政策市之中有關,所以無論何種金融創新的成功於否,又將取決於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程度,同樣證券市場規范與發展成為『股轉債』實現的前期環境。所以,及早地更新觀念,積極地進行金融理論創新,已顯得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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