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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曾因『打假』被稱為『山東王海』的臧家平因在打假過程中涉嫌敲詐被起訴到海淀法院。
聲稱打假臧家平步步緊逼
2002年3月12日,臧家平在青島市買了大約25000元左右的『藏汴寶』、『安神丸』等 藥,向陝西某保健藥廠的銷售代理商提出賠償。3月14日,當地媒體刊登《臧家平又和假藥叫上了勁》。3月17日,當地媒體又發表《市藥檢局接受廠商投訴,藏汴寶尚不能認定為假劣藥品》,此事稍作平息。
2002年4月5日,臧家平又打電話給陝西某保健藥廠副廠長寧某,說他在北京買了4000多元的『藏汴寶』,要寧某給他1萬元,不然就在北京登報。接到電話後,寧某特別擔心,害怕給藥品造成不良影響。於是,寧某通知北京市場部於4月11日付給臧家平1萬元。
2002年4月9日,臧家平與青海某藏藥廠聯系,稱在市場上發現有『藏汴寶』的假藥在銷售,並稱他在西安拍下了寧某生產假藥的照片。隨後,青海某藏藥廠就委托臧家平打假。雙方約定,打假費用由臧家平自己負擔,索賠金額對半分。
據陝西某保健藥廠副廠長寧某說,陝西某保健藥廠曾與青海一藥廠簽署了為期三年的使用聯銷產品合同,2001年8月,該廠被收購後更名為青海某藏藥廠,而標有原廠名的『藏汴寶』按照合同可銷售至2002年6月30日。臧家平就是以企業名稱變更為由,說陝西某保健藥廠銷售的『藏汴寶』是違法的。
絕地反擊『藏汴寶』報案被敲詐
就在寧某派人給了臧家平1萬元後,臧家平打電話給寧某說,他有一臺筆記本電腦,裡面有一篇文章,是他從一個記者那兒拿來的,並說如果這篇文章發出去的話,寧某的市場就完了。由於害怕產品名譽受損,寧某於4月18日與臧家平在一家麥當勞店見面。
臧家平說:『你制售假藥違法已構成侵權,應該賠償。因為我已向藥檢部門舉報過了。』寧某知道,臧家平在青島時就曾在當地藥檢局舉報過,舉報之後當地報紙刊登了他的舉報,臧家平的筆記本電腦裡還有這篇稿子。臧家平說:『你服不服氣,如果你不服氣,我就敲鑼打鼓地把藥送到國家藥檢部門。』寧某表示願意賠償。臧家平買的18000元藥,寧某賠40000元,臧家平於2000年花13000元買的筆記本電腦,寧某用35000元收購。
4月29日17時左右,臧某和寧某約好在友誼賓館會面,臧家平把購買藥的發票和筆記本給寧某,寧某把75000元給了臧家平。就在臧家平剛拿到錢後,經寧某報案,早已埋伏在附近的民警將臧家平抓獲。
堅持己見臧家平等待判決
在偵查機關詢問調查階段,臧家平一直堅持說自己的行為是『打假』。他說,他雖然沒有國家藥檢部門的文件,但是有人告訴他,因為有關於『藏汴寶』假藥的報道,所以他斷定陝西某保健藥廠的『藏汴寶』是假藥。
檢察機關認為,臧家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臧家平是合法打假還是敲詐勒索,還要等法院最終判決。
晨報記者趙中鵬通訊員肖寧李亞娟
臧家平其人
臧家平,男,47歲,山東青島市民,曾是青島市公安局治安隊職工,1997年病休後,臧家平開始了他專職打假的經歷。
2000年7月,臧家平等8名職業打假人曾宣稱與王海『劃清界限』,不再稱『××王海』。
王海評論:這是個人問題
昨天,當記者將『臧家平事件』告知以職業打假聞名的王海後,王海的第一反應是驚訝。王海說:『這是個人選擇問題,與整個行業沒有關系。』
王海說,他與臧家平有過接觸,如果確有此事,那也只是個人選擇問題,是個人選擇守法還是違法的問題,而不是行業問題。良莠不齊在各個行業都存在,不能將個人的行為當作整個行業的行為來看。
從事了5年職業打假的王海於2000年宣布退出個人打假行列,專門經營公司打假。在有媒體問及為什麼退出個人打假後,王海就曾表示,一個主要原因是不願意和一部分買假索賠為生的人為伍。
專家點評:個人打假不應提倡
『臧家平事件』引起了人們對『個人打假要不要支持』的老話題的討論。昨天記者采訪了法律界有關人士。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景一認為,個人打假應該肯定,但是,在個人打假過程中應該遵守道德規范,遵守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更不能違反刑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莫紀宏認為,法律為個人打假留了一個灰色空間,因此,社會對個人打假不應提倡。雖然打假應該是國家機關行使的職權,但是法律沒有禁止公民加入打假行列。公民通過合法程序打假,幫助政府維護市場秩序,法律上就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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