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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維護消費者權益活動再掀高潮。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1994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已有9個年頭。盡管近幾年來國家和有關部門采取了許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但消費者維權的渠道仍感不暢,砸空調、砸『大奔』等極端維權方式時有發生。而且,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去年以來群體投訴明顯上昇。那麼,面對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究竟該采取什麼方式維權?現有法律規定能否保證消費者的『上帝』地位呢?
為此,『市場與法』版特別推出『維權方式大家談』的系列專版,請各方人士暢談這一問題。
這些年,我國的消費者保護工作成效顯著,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維權也越來越成為廣大消費者在遭受侵權後的主動選擇。以前,許多消費者遇到權益受侵害時,往往自認倒霉,在忍無可忍時纔去投訴,而如今很多消費者已開始『斤斤計較』、『錙珠必較』,為了幾毛錢、幾元錢的案子去投訴,不僅捍衛了自己的利益和尊嚴,也有益於規范市場秩序,這是一種可喜的發展趨勢。當前,消費者參與立法建設,完善維權相關法律的熱情很高漲。消費者已經從單純的依靠、利用法律武器維權,開始向參與法律建設的方面發展。
當然,由於種種原因,消費者目前仍然處在弱勢地位。由於維權成本太高,獲得賠償過低,消費者維權的實際情況並不樂觀。消費者應該怎樣維權,消費環境應該怎樣改善?還是聽聽各方人士怎麼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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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爸爸你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