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本報率先報道豐田狀告吉利一案後,事態又有了新的發展。昨日記者了解到,日本豐田汽車株式會社起訴吉利的理由是?吉利構成商標侵害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索賠1400萬元人民幣。據稱,這是涉及中國轎車企業侵犯國外汽車公司知識產權的第一案。
此次日本豐田汽車株式會社將吉利汽車有限公司和其在北京的一家經銷商——北京亞辰偉業汽車銷售中心一起告上了法庭,並已經於去年12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據吉利汽車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士介紹,豐田起訴的原因,一個是豐田認為吉利生產的美日汽車上的8A發動機不是豐田汽車公司所生產,宣傳單上卻標明是豐田發動機。另外一個原因是美日的商標與豐田的商標類似。
據稱,吉利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書福對日本豐田的起訴『感到莫名其妙』。吉利汽車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士對豐田的辯解是,吉利的商標早在1996年5月7日已經在國家商標局注冊。吉利確實使用了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生產的8A發動機,而且渠道正當,來源合法,並無不正當之事實。
他們還說,此前,美日汽車自生產以來一直使用的是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生產的8A發動機,到目前為止,吉利已經采購了天津豐田汽車生產的發動機累計達4億元人民幣。
而有關美日汽車商標和豐田商標有相似之處的說法,吉利汽車的律師認為二者相差較大,不足以構成侵害。
日本豐田方面對記者的答復是,他們認為吉利的商標對豐田的商標存在商標侵害,但豐田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想對媒體多說。截至記者發稿時,日本豐田汽車株式會社方面仍然沒有更加詳細的說法。
記者了解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規定: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但最後的結果,將通過法律判定。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