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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港(600190)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已於2月15日由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由於畢馬威被列為被告,錦州港案很有可能會引出審計責任第一案。
該案中,投資者徐倩將錦州港、張宏偉、廣發證券、北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等列為被告。
原告代理人、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認為,在本案中,錦州港應承擔涉及會計責任的無過錯責任,張宏偉與廣發證券應承擔涉及會計責任的連帶過錯推定責任,北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應在其負責的部分承擔涉及審計責任的連帶過錯推定責任。
另外,鑒於確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的復雜性、鑒定工作底稿的專業性和畢馬威所具有的影響力,為公正和負責起見,原告徐倩向沈陽中院申請進行司法鑒定,以確定畢馬威審計責任。,司法鑒定時,建議鑒定單位可以邀請或委托具有權威性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其推薦的專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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