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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大省吉林將全面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以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管理體制改革,轉變基層政府職能和工作作風。
吉林省省長洪虎在全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說,2000年在德惠、蛟河兩市進行的試點收到很好的成效,去年又選擇了15個縣(市、區)進行稅費改革模擬運轉,有關部門對全省進行系統測算,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今年3月國務院又將吉林省確定為2002年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
據了解,吉林省農村稅費改革在源頭上堵住了各種亂收費的渠道,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德惠市改革後農民負擔比改革前減負幅度達16.8%,蛟河市減負幅度為44.8%,如果加上取消的各種亂集資、亂收費、亂攤派,減負的幅度還要大。改革後,德惠、蛟河的農業稅征繳率都在98%以上,一些地方還出現了農民主動排隊交稅的場面,增強了農民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也從根本改變了乾群關系,消除了不穩定因素。
吉林省全面推行的農村稅費改革主要內容是『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即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經初步測算,此舉全省將可能減掉農民現行合理負擔17%左右,加上有據可查的『三亂』收費,減幅可能為30%左右。
洪虎說,吉林省將據實核定計稅土地面積,並由農戶簽字、張榜公布;常年產量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確定,確保群眾認可;計稅價格考慮到市場糧價變化,以及一定時期的走勢,全省農業稅計稅價格按主糧玉米每公斤0.76元確定。吉林省將采取兩種農業稅稅率和附加比例,糧食主產區主要是按照農業稅稅率不超過常年產量的7%,農業稅附加比例不超過農業稅正稅20%的比例確定。非糧食主產區,在農業稅及其附加不超過常年產量的8.4%的前提下,適當下調農業稅稅率,最低不能低於6%,相應提高農業稅附加比例,最高不超過農業稅正稅的40%來確定。
據介紹,吉林省此次全面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將采取多方面的配套制度改革,如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加強村級組織建設,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優化教師隊伍,完善縣、鄉、村財稅管理體制,清理農村債務債權關系,妥善處理鄉村債務,建立有效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機制等措施。並強調把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的必要經費,作為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