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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在2015年有望實施,但實施結果有待考證。”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預測。
國務院法制辦就《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於今年11月30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我國就不斷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想。近年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早已成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魏加寧表示,“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央行的最後貸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險制度構成了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因此,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的重要舉措,對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實現金融穩定具有長遠而重要的意義。”
《徵求意見稿》明確,對大中小銀行均適用50萬元的限額保護,爲金融機構提供公平競爭的平臺,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其次,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金融改革尤其是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同時,增加了個人和企業存款的安全性。
魏加寧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爲推進利率市場化保駕護航。通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在有利於促進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同時,還有利於切實保障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譚雅玲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對小額度存款的客戶影響較大。由於小額存款客戶本身經濟實力不是很強,更需要保護制度的保障。該制度對銀行經營安全性的提示較大,有助於客戶改變原有銀行存款的觀念。
她同時表示,“存款保險支付和信用保障體系有直接聯繫,但我國的信用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實施的結果如何目前還無法確定。我國的金融改革大多是推廣模式,如果改革的基礎環境和配套條件不夠完善,改革很難實現其應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