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客票延長預售期後,爲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最大限度讓旅客充分利用車票資源,鐵路部門進一步優化退票、改簽規則,自2014年12月3日起實行。客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后,對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爲了最大限度利用車票資源,在其他列車有餘票時,可以改簽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任意車次;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從辦理改簽之時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車次,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