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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天津將進一步加快交通運輸行業民營經濟發展,鼓勵民營企業進入出租汽車、公共交通、港口服務等交通運輸領域。
在市民普遍關注的出租汽車領域,天津將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合資合作、併購收購、兼併重組、資本運作等多種方式進入。放開出租汽車第二從業人員的條件,凡符合《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准入條件的駕駛員,均可提出辦理“增從業”申請,相關部門將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天津也將鼓勵民營企業進入公共交通領域。建立有效的公平競爭機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大型民營企業參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
在港口服務領域,本市將進一步放寬船舶港口服務經營資質審批條件,降低民營企業開辦成本。放寬從事船舶廢油、含有污水接收業務經營和從事船舶燃油供應經營的企業准入條件,將至少具備一艘適合從事作業的300總噸中國籍自有船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條件降低爲僅具有經營權。對危險貨物港口作業企業的經驗許可審批實施管理端口前移,解決企業試運行期間因無經驗資質的困難。
天津將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改進城市配送經驗管理方式,明確城市配送運輸經營許可准入條件以及經營行爲規範和法律責任,促進城市配送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市交通港口局將發揮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的作用,爲民營企業進入交通運輸領域提供市場分析、信息交流等服務,提高民營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發揮“營改增”試點政策優勢,配合做好大型交通運輸民營企業引進,協助做好相關落戶工作;引導道路運輸民營企業轉變運輸方式,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甩掛運輸,利用三年時間培育8—10家民營地方甩掛運輸企業;加強市場監管,建立誠信體系,增強行業自律,爲民營運輸企業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