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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財經訊:天津市工商聯就貫徹落實《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1、樹立宣傳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創業新氛圍。
在前三屆的基礎上,繼續在全市評選表彰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大力宣傳優秀建設者"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精神,在全社會營造敢創業、創成業、創大業的良好氛圍。
2、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積極主動與市國資委合作,推動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加強合作,實現共贏發展。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全市有意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民營企業進行分類排隊,通過與國資委主動對接,搭建合作平臺,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市和區(縣)屬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開展與央企、外地國企的合資合作。
3、培育民營大企業大集團。
在繼續實施"民營企業健康成長工程"的基礎上,激勵引導更多的民營企業務實創新,加快發展,增強實力,回報社會。切實強化工商聯組織橋樑紐帶和助手作用,調動各方積極性,整合多種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務水平,培育、扶持更多的民營企業進入全國民營企業500強。
4、搭建區域合作交流平臺。
充分利用工商聯組織聯繫廣泛的優勢,加強與全國工商聯、兄弟省市工商聯及商會組織的交流合作,通過承辦全國性各類會議、舉辦高峯論壇、經貿洽談會、投資洽談會等多種形式,吸引全國知名民營企業來津投資興業,共謀發展。發揮北京天津企業商會等民間商會組織的聯絡優勢,爲加強京津兩地企業界的交流,借重用好首都資源服務。
5、積極推動民營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一是進一步加強與駐華使領館、國外商會等機構的聯繫,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爲企業提供對外投資合作指南、東道國法律政策等基礎性信息和諮詢。繼續選擇適當地域建立我市民營企業產品在國外的展示基地。二是聯合市商務委、市外辦等部門做好民營企業世貿規則及國際商務知識系統培訓工作。三是組織民營企業家赴境外學習交流,開闊視野、學習企業管理、營商策略、境外上市等多方面的知識;參加相關行業國際展會、博覽會、論壇等交流活動,拓展商務交流平臺,推動民營企業"走出去"。
6、改善企業金融服務。
幫助更多民營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組織籌建金城銀行,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發揮民營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民營企業及高科技企業發展的作用。
7、加大企業家及各類人才教育培訓力度。
依託工商聯較爲完備的組織體系,分層分類開展民營企業家培訓。依託區、縣工商聯,各級各類行業商會、異地商會、婦委會、青年企業傢俱樂部等組織對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民營企業家二代接班人、企業家夫人等開展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國家安全等方面的培訓,提升民營企業家素質和中高級管理人員能力,提高二代企業家接班能力和水平。按照不同類別和層次的民營企業家及管理人員的需要,做好培訓規劃,每年制定培訓方案。通過培訓,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廣大民營企業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企業發展的信心以及民營企業的社會信譽。
8、支持各類協會(商會)發揮作用。
市工商聯將進一步加強所屬行業商會、團體會員中異地商會建設,按照"六個有"的標準推進商會組織的規範化,充分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規範行爲、協調關係等方面作用,爲民營企業特別是初創小微企業提供信息諮詢、事務代理、業務培訓、技術支持、財務融資、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服務。通過工商聯整體工作的開展及對商會會長、祕書長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各商會領導班子、工作班子的能力、水平,增強工作的科學性、預見性,更好地踐行商會服務、自律、維權的宗旨,突出服務會員企業、政府和社會的職能,促進民營經濟健康、快速、協調發展。
9、進一步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市工商聯作爲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將積極參與領導小組各項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及我市《實施意見》的要求,配合政府部門建立相關重要經濟決策委託工商聯徵詢民營企業家意見的制度,形成出臺相關決策充分聽取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機制。積極參加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參與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10、繼續健全投訴處理和司法保障機制。
一是進一步夯實法律服務基礎性工作,辦好天津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服務中心網站,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服務中心數據庫,完善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網絡聯繫點的社會管理網絡交互平臺。二是發揮民營企業危機管理聯席會議的作用,不斷完善市公安局、市工商聯防範經濟犯罪預警服務平臺,繼續推動"平安企業"創建工作,與高院配合不斷加大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在人民陪審員隊伍中的比例。三是發揮市監察局、市工商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的作用,定期舉辦行政部門政策信息發佈會,定期舉辦專業性的爲民營企業服務座談會,不斷完善行政效能監督崗制度。
11、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建設。
充分發揮工商聯組織優勢,全力支持市、區(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工委(黨委)工作,教育引導出資人支持本企業的黨組織建設,促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雙覆蓋"。不斷夯實黨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執政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