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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民營銀行因而成爲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新標杆。
“設立民營銀行感覺就差臨門一腳了。”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說,目前就等着民營銀行實施細則出臺。
中金公司認爲,設立民營銀行是金融領域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給民營銀行以“社區銀行”的定位,更有利於服務中小企業和“三農”。
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撰文指出,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引導其立足小微金融的市場定位。
業內人士認爲,在目前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隨着利率市場化改革推進,存款保險制度等配套措施尚未出臺,都將會給新生的民營銀行的經營造成困難與風險。
“從國際實踐來看,銀行業機構與普通企業不同,一旦經營破產倒閉,可能出現風險外溢的情況。”銀監會研究局副局長龔明華說。我們要加快推進配套制度的建立,要明確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建立明確的股東權責約束機制,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關聯交易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