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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
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衙門,雖然是“清水”,並不清貧。像歷朝歷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系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為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盡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麼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怎麼分配呢?集中起來,一年分兩回,三伏分一回,歲尾分一回。歲尾分的這回,就當是年終獎。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