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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老鼠倉案盤點
李旭利案今年6月,備受關注的原交銀施羅德基金投資總監李旭利案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披露案情時介紹,犯罪嫌疑人李旭利在擔任交銀施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期間,於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利用未公開信息,非法交易股票兩只,累計交易(買入)金額達5226.38萬餘元,非法獲利金額達1071.57萬元。
鄭拓案今年5月23日,證監會召開“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專項工作”通氣會,通報了3起案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鄭拓案。證監會的通報顯示,2007年3月~2009年8月,在鄭拓擔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任期內,其使用夏某、原某的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步於其管理的交銀穩健基金買入或賣出股票50餘只,累計成交金額達5億餘元,非法獲利1400餘萬元。
許春茂案2011年10月9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原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經理許春茂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10萬元,退繳贓款予以沒收,上交國庫。據證監會披露,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許春茂在光大保德信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資決策未公開信息,親自或通過MSN通信、電話等方式指令張某操作華泰證券上海康定路營業部史某、王某等兩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步於自己管理的基金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共68只,非法獲利209萬餘元。(重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