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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201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繳存比例仍爲11%,繳存基數例行調整。
繳存基數例行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0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310元),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4508元)。
繳存比例繼續保持11%不變。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
虧損企業可申請降低比例和緩繳。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分別爲2579元、2902元),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5%。
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分別爲1720元、1934元),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准的繳存比例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2012年度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19日開始辦理。單位繳存2012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到開立賬戶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年度信息覈對和繳存額調整手續,繳存單位可以從住房公積金網站(www.zfgjj.cn)首頁“下載中心”下載“2012年繳存額調整程序”和相關表冊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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