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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聯合發佈了國內首部《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該報告由中共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國家工商總局、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中山大學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心及李錦記集團合作完成。這項研究第一次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對改革開放以來家族企業的發展狀況、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分析,嘗試着揭開中國家族企業這支倍受矚目、引人爭議且始終低調示人的民間力量的神祕面紗。
衆說紛紜的家族企業
家族企業是最爲悠久的一種企業形態。作爲東方大國,中國的家族企業一直是國外學者研究中國經濟領域時倍感興趣的課題。那麼,到底什麼是家族企業呢?
狹義上的家族企業,是指有血緣關係爲基礎的家族人員共同參與治理和管理的企業。廣義上的家族企業,是指資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個家族手中,家族成員出任企業重要領導職務的企業。
有學者認爲,判斷某一企業是否是家族企業,不是看企業是否以家庭來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幾位親屬在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裏,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擁有所有權,一般是誰擁有股票以及擁有多少。
也有專家認爲,家族企業應該以經營權爲核心,當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繫的家族直接或間接掌握一個企業的經營權時,這個企業就是家族企業。
一般而言,國內外多將對企業所有權的控制作爲家族企業的基本標準。對於股權相對分散的上市公司,國際上常採用的標準是自然人或家族掌握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權;對於股份非常分散的大型上市公司,10%以上的投票權爲自然人或家族控股就被視爲家族企業;而對於未上市的中小企業,則要求個人及其家族擁有50%以上的股權。
2008年年初至2009年年底,全國工商聯、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對私營企業進行了多階段抽樣調查,共發放問卷4900份,回收問卷4614份。2010年,課題組在開展數據分析的同時,在全國選擇了近20家企業進行直接案例調研。官、產、學各方歷時兩年的通力合作,以客觀、生動而又深入的筆觸,首次爲世人描繪了中國家族企業的羣像。
八成民營企業是家族企業
中國家族企業到底有多少?由於目前國內外對家族企業的定義缺乏統一標準,往往通過私營企業的數據來推測家族企業數量。
在2010年完成的全國抽樣調查所取得的4614份問卷中,按照廣義家族標準,共篩選出3286家家族企業,佔被調查對象總數的85.4%,由此推測八成多私營企業是家族企業。
美國學者克林·蓋爾西克也認爲:"即使最保守估計,家庭所有或經營的企業在全世界企業中佔到了65%到80%之間。全世界500強企業中有40%都是由家庭所有或經營"。
在對3286家家族企業的進一步分析中,發現大多數家族企業集中在江蘇、廣東、浙江、山東、上海和湖北等6個東部沿海省份,共1836家,佔比56%。其中江蘇最多,共307家,其次是廣東和浙江。
高度集權的治理模式
家族企業的典型特徵是家族打在企業的所有權、治理和管理方面的烙印。比如在被調查的3286家家族企業中,有69.9%的股東中有家族成員,而且超過一半的家族成員參與董事會,遠遠高於非家族企業。
這組數字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兩個字:集權。企業的最高決策人是誰?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一個公司裏哪些是真正的實權部門?財務和採購。
在家族企業中,由企業主或家族成員擔任總裁、總經理的企業佔92.1%。在受訪的3286家家族企業中,有38.0%的企業選擇家族成員擔任財務負責人,其中由配偶、父母或子女的近親擔任的更是達到了25.7%,另有40.1%的企業選擇家族成員擔任採購負責人。
這表明,在目前外部治理環境不完善的情況下,家族企業會像類似集權分治一樣,較多依靠家族內部的信任來解決對企業關鍵資源的控制。
事必躬親的決策機制
家族企業目前通行的治理結構是依靠股東會和董事會。設立這兩個機構的家族企業分別佔到了55.3%和55.4%,而設立監事會的家族企業比例較少,只有28.3%。
由此可見,家族對董事會的控制非常明顯。比如家族企業中董事長都是"自己人",只有極少數的是"外人"擔任。外聘人才只有0.4%。
對比非家族企業的決策機制,超過一半的家族企業重大決策是由企業主本人作出的,而非家族的只有37.2%,這和家族企業高度集中的股權相關。
權利的高度集中導致過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也出現在家族企業的管理和決策中。比如家族利益與企業利益過多的重疊會導致企業決策程序的非制度化。我國家族企業多數保持着所有權和經營權合一的狀態,即使是企業的日常管理,也有超過七成以上由企業主自己負責,可以說是事必躬親。
嚴格高效的成本控制
作爲最具普遍意義的企業組織形態,家族企業在世界經濟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家族企業都在頑強地生長和發展着。事實證明,家族企業更容易在金融危機等不利環境下生存下來。
那麼,家族企業獲得成功的祕訣究竟是什麼呢?答案是較低的負債率和嚴格的成本控制。
從企業的非生產性成本--公關招待費的開支情況看,從調查對象看,2009年家族企業用於公關招待的金額平均控制在銷售額的3%以內,而非家族企業在公關招待方面的平均金額則超過了銷售額的8%,家族企業顯然有更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有意思的是,真正用於公關招待費用支出比例較高的,並不是公關和廣告行業,反而是技術管理行業。比如租賃、科研技術和居民服務行業。"兩權合一"的激勵制度
低成本、低負債、有效開支明確集中,家族企業能比非家族企業更容易做到這些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兩權合一"。
在企業中,家族成員既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又參與最終利益分配,極大地調動了家族成員經營好企業的動力。同時,家族成員類似於形成了一個小型團體,團體內部經常在一起溝通交流,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內部成員的信息不對稱,同時也降低了成員間的協調成本。
由於血緣關係的維繫,家族成員對家族形成了高度的認同感和一體感,使其對家族產生了一種神聖的責任,讓大家身處其中都是在"各盡所能"。比起非家族企業,不會過於計較自己付出的勞動和獲得的報酬是否成正比,結果是企業成員間的交易費用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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