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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場爲基礎的舉措可能會改善航班時刻分配的有效性,但是任何新的體系將不可避免要和舊規則(即“祖父規則”)發生衝突。歐洲和美國的監管當局應當考慮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這將是緩解機場容量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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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允許航企買賣起降時刻
本報訊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最新提案,從2014年起航空公司必須提高在歐洲機場起降時刻的使用率,否則將有可能失去這些起降時刻。歐盟此舉有望能解決歐洲機場的擁堵問題。
該提案將允許航空公司買賣機場起降時刻。歐盟委員會希望通過給航空公司財務獎勵以鼓勵他們出售沒有充分利用的起降時刻,而不是保持最低的使用率。目前,歐盟對機場起降時刻交易沒有統一的規定。英國是目前唯一進行起降時刻交易的國家,而西班牙禁止此項交易。
目前,歐洲有五大機場滿負荷運營,它們分別爲英國蓋特威克機場、希思羅機場,德國杜塞爾多夫機場、法蘭克福機場,以及意大利米蘭機場。歐盟委員會稱,如果不擴大機場容量,那麼2030年歐盟滿負荷運營的機場數目將達到19個。
歐盟交通事務專員卡拉斯表示,歐盟此舉有望能解決歐洲機場的擁堵問題,卡拉斯說:“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如果不設法改變經營模式,我們可能完全失去現有的市場。”
該提案要求,航空公司的機場起降時刻必須達到85%的使用率才能繼續擁有,這比現行的“使用或者放棄”條例規定80%的最低使用率增加了5%。此舉意在提高機場起降時刻使用效率,達不到規定的航空公司將會失去機場起降時刻。
國際機場協會(ACI)歐洲區主管楊科維奇表示:“歐盟的決定是正確的,現有的規則是由目前正在使用這些機場的航空公司出於自身利益而設置的,早就應該改變現行條例以讓有限的機場容量得到更好的利用。”他同時指出,歐盟的提案並不能完全保證機場起降時刻得到充分使用,各國政府應當幫助機場配置一些提高機場容量的基礎設施。
該提案還包括加大歐盟對機場噪音限制的監管力度。另外,歐盟計劃將航空公司可以選擇的機場地面服務公司的最低數目從兩家增加到三家,以便進一步開放目前嚴格限制競爭的航空地面服務市場,如行李處理、加油等。
歐盟委員會預計,此提案最早可在2013年底獲得歐盟政府和歐洲議會的批准。(劉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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