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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潔旗下品牌玉蘭油的兩款化妝品因強調產品具有『特效』與『淡斑』功能,涉嫌虛假宣傳,近日遭消費者投訴。寶潔公司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回應稱,是『無心的錯別字事件』。
上海食藥局負責人認為,根據相關規定,這兩款產品分別在命名和功效描述上涉嫌違規。
宣傳違規是『文字游戲』?
此次受到質疑的兩款產品分別為『玉蘭油特效修紋眼霜』和『玉蘭油亮膚緊致霜』。質疑焦點在於,前者宣傳品上產品名中的『特效』二字可能違反《化妝品命名管理規定》相關條例,屬於禁用詞語;而『亮膚緊致霜』的產品說明中提及的『淡化頑固斑點』功效則屬於特殊用途化妝品范疇,未獲得特殊批文許可便進行生產銷售,亦不符合有關規定。
『所謂「淡化斑點」的產品描述,是不可以在化妝品標簽上體現的,』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局相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無論是國產普通用途、特殊用途的化妝品,還是全進口的化妝品都是一樣,屬於違規。』
記者查詢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備案資料,並未搜索到名為『玉蘭油特效修紋眼霜』的產品,只是在國家食藥局『進口化妝品備案』一欄中,看到一款產自美國寶潔公司的『玉蘭油ProX專業方程式特護修紋眼霜』的詳細信息,僅是『特效』與『特護』一字之差。
『一字之差』為無心之過?
根據《化妝品命名管理規定》,化妝品中『特效』二字屬於化妝品名稱禁用詞語,另外,包括『全效;速效;換膚;去除皺紋』等絕對化詞意的詞語都被歸入此列。
上海食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現在玉蘭油產品使用的「特效」名稱和當初申請時使用的「特護」名稱兩者不符的話,可以認為是假冒批件的情況。』
對此,寶潔大中華區品牌公關總監陳默對《每日經濟新聞》解釋此事為『無心的錯別字事件』。
『玉蘭油ProX專業方程式特護修紋眼霜是這款產品在國家相關機構的正式注冊名,在近期的一份宣傳品中,由於排版錯誤,在產品名部分出現錯別字,我公司已於發現後第一時間回收該宣傳品。在專櫃銷售的產品包裝及其他宣傳品,均未出現上述排版錯誤。』陳默表示。
打『擦邊球』誇大功效?
玉蘭油旗下的另一款產品『亮膚緊致霜』被質疑則緣於其關於祛斑功效的描述超出普通化妝品的范圍。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規定:『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必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方可生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用於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的化妝品。』
上海食藥局負責人向記者解釋,化妝品可分為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如是特殊用途化妝品,就必須有批件,就像人的身份證一樣,而非特殊用途的只需備案即可。
『說到底,化妝品只是一種具有普通功效的修護品和洗滌品。所有化妝品都不可以宣傳自己有「功能」,更不能宣傳自己具有「醫療功能」。如果是國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廠家必須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去申請批件,最終按審核通過後的標簽來銷售。如果是進口化妝品,在國外完成生產後,需到國家食藥局備案,或是申請進口化妝品批件,如果超出審查通過的文字,就屬於企業違規。』上述食藥局負責人稱。
對於『亮膚緊致霜』未獲得特字批號便生產銷售以及未來是否會下架整改一事,寶潔公司方面尚未給予回應。目前在玉蘭油官網,這兩款產品的介紹依然存在。
今年早些時候,有媒體報道,寧波鼓樓工商所負責人曾對外表示,寶潔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品牌包括『潘婷』洗發水、『海飛絲』洗發水、『舒膚佳』香皂和『佳潔士』牙膏,公司旗下各產品的廣告策略非常相似,因此該市相關部門已開始了立案調查。
有分析人士指出,依照《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否則將處以廣告金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擦邊球』如果繼續打下去,跨國日化巨頭未來或許會受到更多質疑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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