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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聞:天價拖車費
10月4日上午9時多,一輛旅游大巴在京藏高速出故障,北京交警聯系了首發集團牽引車將大巴拖至應急車道,行程半公裡收費2160元。司機稱費用太高拒交拖車費,雙方僵持在高速路上至晚6時。司機最終支付拖車費,但未簽署拖車《確認單》。北京市發改委價格舉報熱線人員稱,目前救援拖車的收費暫無政府指導價格。
政府『放牛』價格也『牛』
雲南曲靖張亞莉
又見『天價拖車費』。盡管近年來對『天價拖車費』的批評之聲不絕於耳,但此類事件卻有增無減,連價格監管部門也表示,救援拖車費無政府指導價。搞了半天,原來是沒有人管呀!
沒有政府指導價,加之幾乎無人監管,拖車公司收費便隨心所欲敲竹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如此狀態下,不出現天價拖車費纔怪。
有需求必然有市場,而市場可不是『放牛場』,得講究市場法則。政府『放牛』,幾乎壟斷的拖車服務收費能不『牛』嗎?!
要制約交管部門權力
湖北武漢胡藝
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需要盡快疏通道路,施救過程帶有強制性。車輛發生故障也不同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可以免費拖車。孤立無助的司機除了接受當地交警安排的拖車服務外,根本沒有選擇餘地。執法交警在沒有向司機說明拖車費標准的情況下,強制司機接受天價拖車服務,司機終歸是『胳膊扭不過大腿』。
拖車公司付出多少勞動,收取多少酬金,本應有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標准。但令人遺憾的是,如今故障拖車費全憑拖車公司『獅子大開口』。離譜的拖車費無異於趁火打劫。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從經營者那裡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是一種市場行為。雙方都應該遵守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市場交易原則。而現在的拖車收費,毫無公平可言。
對於這種特殊消費服務,政府相關部門應廣泛征求意見,核算拖車企業的成本支出,明確拖車收費項目與收費標准。天價拖車費的深層原因在於,交管部門與拖車企業結盟,壟斷了拖車服務市場,缺乏權力制約與市場競爭。因此,政府在明確拖車收費標准之外,也要制約交管部門權力,激活拖車市場競爭,避免交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壟斷拖車市場。
『緊箍咒』為何不管用
安徽巢湖王旭東
天價拖車不足為奇,以前經常發生。寧夏車主王學寶在滬陝高速公路陝西商洛段輪胎突然爆裂著火,12公裡的路程,光拖車費就收了1萬多元。處理事故時共花費4萬元,加上貨物的『莫名失蹤』,這一趟總共損失6萬多元。王學寶遭遇的天價收費在當地並非個例……
今年9月19日,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和收費進行清理規范:公安交管部門拖移違章車輛屬於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拖移並收取費用;對於高速公路上事故車、故障車的救援,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統一規范收費項目,合理制定收費標准。車主可以自主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強制指定。
兩部委的通知被公眾視為拖車收費的『緊箍咒』。由於下發通知的時間距『十一』黃金周很近,不少車主可能還暗自慶幸『通知來得正是時候』,即便車子拋錨,也不至於遭遇天價拖車。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自主選擇』實際上仍是『別無選擇』,『收費標准』也依然只由拖車公司『合理制定』。
監管部門不能發個通知了事。因為,既得利益者不會被一紙通知所嚇倒,尤其像拖車服務業務這種融市場化與壟斷性於一體的怪胎,完全可能用市場化來定價,用壟斷來要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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