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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稱,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一旦條例獲得通過,則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徹底打破。
從央行的表態看,《放貸人條例》將引導民間資金合法進入中小企業及農村,具體方式是批准符合條件的投資人設立貸款公司。
將允許個人從事放貸業務
在周末舉行的跨國公司CEO圓桌會議上,央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透露,如果《放貸人條例》獲得國務院通過,未來將允許個人注冊從事放貸業務。從其透露的相關信息上看,央行有意引導民間資金流向中小企業,以解決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日益困難的局面。
不過這種『個人直接與企業協商』貸款模式,可能更適應實力強勁的個人客戶以貸款公司為載體運作。『這在東南沿海地區的確已經非常普遍,』滬上一信托公司研發部總監表示。但實際上,融資困境是全國普遍的問題,而其他地區又不具備浙江等地特殊的、親屬紐帶式的經濟生態。如何粘合資金供給與需求方,這或許是《放貸人條例》廣泛發揮效應所必須面臨的問題。詳細內容>>>
民間20萬億元即將被激活
我國居民儲蓄高達20萬億人民幣,國家外匯儲備1.9萬億美元。今年年初,央行搜集到的資料發現,沿海一帶的典當行、擔保公司業務『前所未有地火爆』。為了保障安全、平穩地度過這個冬天,國家擬定個人放貸合法化,激活20萬億人民幣,再給我們國家的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力爭在保證自己國家經濟平穩過渡的同時,為國際社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詳細內容>>>
個人將與銀行『搶食爭吃』?
貸款難一直是銀行業無法回避的話題。
相反,民間借貸的環節、手續則要簡便快捷許多。對於流動資金需要量相對較小的中小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而言,個人放貸會不會出現與銀行『爭食』現象?
黃憲認為,銀行有大、中、小,無論經濟景氣如何,大銀行可能永遠不會開展針對小業主甚至中小企業的具體的、零碎的信貸業務,這一塊還是要小銀行來做,也可以民間個人借貸主體都來做,民間借貸主體甚至可以發展成為銀行。西方銀行發展的歷史,有相當一部分就是通過民間借貸、小銀行、一直到跨國大銀行,慢慢成長起來的。詳細內容>>>
解讀:個人放貸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說,中小企業在就業方面做出巨大貢獻,卻越來越難以應對融資難的瓶頸,『企業普遍不景氣加上金融危機,使得原本就條件苛刻的商業銀行越發惜貸』。
根據草擬的《放貸人條例》,民間借貸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和農民,用動產和不動產做抵押。
對於如何保障放貸人的利益,以避免出現更多的債務糾紛,劉萍認為,應該充分相信放貸人的智慧。她認為最重要的問題是有效地杜絕非法集資,『針對這個問題會有詳細的規定,比如在規模上進行控制,一旦發現有人利用放貸非法集資,就將取消他的放貸資格』。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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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貸的高利貸合法了哇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