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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稱,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一旦條例獲得通過,則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徹底打破。
從央行的表態看,《放貸人條例》將引導民間資金合法進入中小企業及農村,具體方式是批准符合條件的投資人設立貸款公司。
將允許個人從事放貸業務
在周末舉行的跨國公司CEO圓桌會議上,央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透露,如果《放貸人條例》獲得國務院通過,未來將允許個人注冊從事放貸業務。從其透露的相關信息上看,央行有意引導民間資金流向中小企業,以解決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日益困難的局面。
不過這種『個人直接與企業協商』貸款模式,可能更適應實力強勁的個人客戶以貸款公司為載體運作。『這在東南沿海地區的確已經非常普遍,』滬上一信托公司研發部總監表示。但實際上,融資困境是全國普遍的問題,而其他地區又不具備浙江等地特殊的、親屬紐帶式的經濟生態。如何粘合資金供給與需求方,這或許是《放貸人條例》廣泛發揮效應所必須面臨的問題。
銀行重啟『委托貸款』
本月上旬,光大銀行上海分行已經推出了『個人委托貸款』業務,試圖破解這一局面。根據其業務規則,個人投資者可以直接和借款人協商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只要利率浮動不超過央行規定的上下限。而對於這一模式,其他商業銀行同樣表現了興趣。
招行投資銀行部有關人士對本報表示,目前企業的市盈率普遍比較低,即使以股權抵押方式進入企業,對於投資者而言也是很好的時機,而銀行憑借多年與中小企業的業務聯系,可以更多地為投資人篩選出合適的投資對象。
『雖然現在還沒有正式簽約,但已經有很多客戶對類似投資方式表現了強烈的興趣,』光大銀行內部人士透露。
銀行可幫助控制風險
某銀行私人理財部總經理認為,如果投資者直接向企業放貸的法律障礙沒有了,實際上拓寬了個人理財、投資的渠道。據央行研究局對全國31個省區調查後發現,針對中小企業的民間借貸平均利率大概在12%?15%。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這一收益可以『一掃』其他投資品種,但風險同樣不可忽視。
『如果銀行有意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中小企業信貸以發展自身中間業務,肯定需要為客戶提供更為充分的項目風險、收益評估報告,並指導客戶定價,』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一研究員分析說。以光大銀行為例,在提供『個人委托貸款』業務時,雖然銀行不為資金提供擔保,僅是代客戶發放,但『銀行將監督企業使用資金並協助客戶收回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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