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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傾聽市場呼聲的做法值得鼓勵,不過他們應該更進一步,將融資與強制性現金分紅掛鉤。
《二次股改以強制性紅利政策為向導》發表一周不到,證監會於8月22日在網站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乾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引導和鼓勵上市公司以現金分紅。征求意見稿延續了證監會鼓勵企業回報中小股民的取向,令人遺憾的是,以往制度的漏洞沒有堵上。
要求實行強制性紅利政策,以彌補市場誠信缺失、信托責任缺失的呼聲由來已久,證監會制訂了一系列措施,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關鍵在於約束機制軟弱無力。
2001年,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中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如其最近3年未有分紅派息,且董事會對於不分配的理由未做出合理解釋的,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當對此重點關注並在盡職調查報告中予以說明。2004年,證監會下發《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乾規定》,要求上市公司應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將其利潤分配辦法載明於公司章程。
2006年,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發行新股須符合『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此次征求意見稿,細化紅利分配的信息披露機制,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修改為『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制約上市公司回報股東最好的辦法,是將強制性的現金紅利制度與融資聯系起來,目前允許以股票形式分配利潤,與融資掛鉤,為上市公司投機打開了方便之門。
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有三種主要方式:一是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二是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股本;三是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某些爛公司並不珍視股權,送配股小菜一碟,送配股之後所獲得的再融資纔是他們的最愛。以往的圈錢史中,我們看到上市公司先是熱衷於配股,而後熱衷於定向增發,最後轉向公開增發。我們不止一次在市場上看到上市公司與機構聯手,上市公司以高溢價再融資,而機構借著轉增股等概念大肆炒作。以清華同方為例,2000年12月以46元高價增發套牢中小股民,而後使出10送5的方案,最低跌到8.21元。到2007年8月以23.20元的價格非公開發行5400萬股新股,讓參與非公開發行的10家機構投資者賺了一筆,為了表示安撫,今年5月以16元的價格配股。如此來回炒作,清華同方與機構各得其所,普通的老股民倒了大霉。相反,類似佛山照明這樣堅持現金分紅的有信用的企業,在機構眼中因為缺乏炒作題材,遭到拋棄。
證監會認為上市公司『鐵公雞現象』已經大有改觀。實施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規模逐年增加。根據對上市公司2007年年報情況的統計,有779家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佔1558家上市公司的50%;送紅股家數148家,佔上市公司總數的9.5%;派現總額2757億元,佔2007年淨利潤9483億元的29%。近3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總金額逐年創新高,自2005年至2007年分別為729億、1163億、2757億。他們應該提醒投資者,現金分紅佔當年淨利潤的比例在節節下降。
中小股民應該學會保護自己,仔細看看現金紅利的分配情況,對於以配股忽悠人的上市公司敬而遠之,對賬面有巨大利潤卻吝嗇之極的所謂『好公司』最好小心為上:長虹一度是好公司,但巨大的滾存利潤因為季龍粉事件而一筆核銷,空空如也。
至於跟送股、配股之風隨機構炒作的股民,好自為之吧,《武林外傳》裡面佟掌櫃有句經典臺詞:『你要死了,也是活活賤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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