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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的報道說,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指出,在『國退民進』的最後盛宴中,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的管理層可能利用有關法律制度的缺失,通過暗箱操作,自己制定價格,在國企改制中『合法』地侵吞國家財富。
他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保姆把主人的家收拾乾淨,卻搖身一變成了主人。所謂收購,用的還是主人的錢(向銀行貸款)。他說,政府的行政乾預確實應該退出市場,但並不意味著國有資產就應該退出市場。
其實,這場瓜分國家財產的盛宴早已開始,而且質疑者也不乏其人。據我所知,清華大學教授秦暉早就談過『從打破大鍋飯到瓜分大飯鍋』的問題。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喬新生教授也曾在撰文反對現有的管理層收購。但是這場比誰下手更快、更狠的瓜分大飯鍋運動,還是在各地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只不過此次郎咸平指名道姓地批評海爾、格林柯爾等著名企業異常引人注目。
郎咸平是個值得尊敬的獨立學者,但是面對鯨吞豪奪國家財產的行為,他有點沈不住氣了,言辭中可能有點矯枉過正。比如,他說不存在所有者缺席問題。事實上,不管是在國企經營的過程中還是在國企改制的過程中,這個問題都是客觀存在。理論上的『全民所有』,其實很難看到堅定維護國家利益的『所有者代表』的身影。
在一些國企經營『富了方丈窮了廟』的過程中,很難看到『所有者代表』監管的影子;而在改制的一些國企管理層『自己定價賣給自己』的過程中,卻常常看見『所有者代表』在其中推波助瀾的大手。
沒有『所有者代表』的缺位或者明裡暗裡為管理層『挖國家牆腳』助力,一些管理層要想監守自盜,其實是不容易得逞的。保姆再強大,主人只要把房屋、財產的所有權抓在手裡,是隨時可以把妄想侵吞財產的『保姆』趕出家門的。如果自己的力量不夠,甚至可以叫警察叫法院強制執行。
當年,正是因為有的管理者不對國企負責甚至『細水長流』地掏空國有資產,一些經濟學家主張對國企改制,讓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利益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在這方面,張五常最極端,主張全部賣光。
可是現在,賣也不是,不賣也不是。11萬億元國資何去何從?我們再一次站在『國企向何處去』的十字路口上。
而根本的問題不在改制或者不改制(當然,即使改制,管理層收購在今天也要堅決反對和制止),而在於如何強化對國企的監督(無論是改制過程還是經營過程)。人大的權力在哪裡?工人的權利在哪裡?人民群眾(真正的所有者)的知情權在哪裡?這些問題不落實,國企的問題仍將是一團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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