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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人們仍然難以給公車下一個准確的定義。有人說是從用途上分的,其中用於公務的,稱為公車;又有人說,應該從資金來源上劃分,財政支持的纔能稱為公車。如果單單從後者角度考慮,每年,僅北京市政府系統的公車,將吃掉財政6個億。
如今,當你在上下班的時候駐足街頭,在擁擠的車流中,你幾乎無法分辨出哪輛是公車,哪輛是私車。事實是,公車所佔的比例已經大幅度下降,從上個世經80年代的95%以上,到現如今的25%。但是,公車的總體數量卻仍在膨脹之中,其維護開銷也在不斷提昇。
在去年的政協委員提案中就有這樣的調查:『八五』期間,全國公車耗資720億元,年遞增27%,大大超過了GDP的增長速度。到了20世紀90年代後期,我國約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耗用約3000億元人民幣,已經成為財政的大包袱。
今年兩會政協委員再次提案:治理公車使用中的腐敗現象。
北京市的情況到底如何?記者對北京市屬機關的公車狀況做了一個調查。
市級財政 一年支出6個億
據北京市財政局一位姓馬的工作人員透露,北京市財政供養的車輛總共大約1.5萬輛左右,不包括區縣政府的車輛。其中奧迪幾百輛,索納塔2000輛,桑塔納將近1萬輛。市財政提供的維護保養費用分別為,30000元/年、3000元/年、9000元/年。索納塔一般都是新車,使用不過兩年,所以保養費用比較低,5年之後,費用可能大幅度上調,桑塔納是以前的主流車型,車的壽命一般在5年左右,所以保養費用比較高。在各級領導中,局級可以配奧迪或索納塔(2.7昇)。奧迪的零部件價格昂貴,導致其保養費用也是前二者的幾倍。所有的公車都必須是定編的,否則一律由各單位自己支出。
單位自己支出難道就不是政府撥款嗎?
我們來給公車算一筆賬。以最普通的桑塔納為例,一輛公用桑塔納不算買車的錢,只算日常開銷,大致如下:一年的維修保養費用:9000元;一年以行駛2.5萬公裡算,每百公裡油耗10昇,每昇油以3元計,一年油費:7500元;保險費折中算(最高5000元最低900元),每輛3000元;養路費1320元;車船使用稅:200元。以上每項都是必須的。共計:21020元。如果再加上一個專職司機,每月工資按1000元算,共12000元。至此,讀者看明白了,一輛最普通的公車每年的費用最低也要33020元。可事實上現在的公車檔次越來越高,奧迪、廣本、現代、別克、帕薩特……
奧迪的開銷更大,油耗、保養費、保險都基本在桑塔納的3倍左右,粗算下來,大致6萬元。綜合起來,北京市屬單位財政負擔6個億。
區級財政 負擔也是不輕
海淀區財政局政府采購辦馬慶華告訴記者,海淀區一共有公車2500輛,目前還沒有開始定點維修,仍然是專項撥款,一輛車的預算費用為18500元(不包括折舊)。如此算下來,海淀區一年的公車直接開銷為4625萬元,還不包括公車的間接開銷,如果全算進去,恐怕要超過6000萬元。
北京市目前共有18個區縣,每個區縣的情況也各不相同,公車的支出也不盡相同,如果只取一個低水平的平均值4000萬元的話,18個區縣合計應該是7.2個億。區縣公車吃掉財政的數字更大。
據統計,截至目前,每天行駛在北京大街小巷裡的公車,大約有50餘萬輛,包括中央單位、市屬單位、區縣單位、人大政協各單位。其中由財政撥款的車不少於10萬輛。
記者從一家通過政府公開招標中勝出的維修廠看到了這樣一張清單:去年8月至年底共維修保養由市財政撥款的車輛8000輛次,每輛車一年的固定保養費用為9000元。
50萬輛車,每輛車每年2萬元,1年下來100個億。100個億,全部來自納稅人。100個億,還能乾什麼呢?五環路全長99.8公裡,投資不過如此。
保養暗箱 雙方攜手套現
去年中旬,北京市開始推行公車保養定點改革,若乾家汽車修理企業作為指定政府公車的修理廠家。
北京市汽修六廠廠長助理李海常表示,由中標企業維修保養政府公務車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規范了公務車維修保養范圍;二是降低了政府公務車的維修保養成本;三是保證了政府公務車維修保養配件的正品率和使用效率。
在這樣的嚴格控制之下,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給記者一種司機揩油的好辦法,公車司機到了維修站,跟站內人員商量好,一次性把卡裡的錢都刷完,最高可以達到3萬元(奧迪),修理廠沒有付出任何零件和人工成本,就輕松賺到了錢。當然,必須給司機一定的好處,雙方協商的結果要麼三七開、要麼四六開,最終達成一致。
司機對於公車來說,就不再保養,而只是維持,將車維持一年的時間。對汽車而言,沒有周期性的保養,汽車無疑就會面對折壽的命運。
事件觀察:公車·自行車
其實,在國外,除了大老板和政府機構的最高領導有配備專職司機的專車,一般官員自己買車、開車上班,如同中國人買自己的自行車一樣正常。
汽車界資深人士李安定就公車消費曾經說過:應該盡快取消公車制度。鼓勵官員轎車逐步私有化,這樣一能消除社會集團消費膨脹;二能改善乾群關系;三是能徹底根治公車競相豪華的攀比之風。
公車包括兩類,一類是專職巡查執法車輛,另一類是專門接送領導上下班的車輛,前者北京市有三個大戶: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公安局,每個局的數量在2000輛不等,合計6000輛(市級),這部分車是社會所必須的。其餘的車大部分屬於接送領導,這部分車,完全可以脫離公車,變成私車,如此一來,可以大大節約財政的支出。
但在推行公車私有的過程中,出現了一個問題,公務人員因為不願意出車,就大大減少了公事外出的比例,從而影響到了正常的工作,影響到了轄區內企業的運營。更有甚者,有些政府部門直接暗示給企業,他們會派車來接政府公務人員,給政府減負,同時使得企業的負擔加重了。政府減負,企業增負,這樣的現象,恐怕不是改革者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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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每年有50萬輛公車要耗掉100個億,這是一個多麼大的、驚人的數字!說句實在的,如果都只是用在公事上,絕對吃不了100個億。其實這種情況,全國各地都有發生,在一些省級機關,有相當多的部門,是處長就可以開着公家的車,上下班。有個省級司法機關,打着辦案用車的旗號,買了二、三十輛嶄新的廣州本田小車和鄭州日產帕拉丁,分給各個處室使用,但這批車成爲各處室第一把手上下班的私家車,用公家的汽油,不用自己掏錢,有人戲稱爲新任官員的“另一種新的腐敗”。“公家車、公家油,開着公車到處遊”,人們看不慣也得看,誰叫你不是當官的,誰一旦競爭上崗當了一官半職,便可以享受到這些特權,你說這是人民的公僕,還是新產生的“新貴”呢?
我想提一個意見,對於公車私用(像參加別人婚喪嫁娶),應該讓大衆監督。軍車以及公檢法等頻繁私用應該能被大衆隨時舉報
我想提一個見意,對於公車私用(像參加別人婚喪嫁娶),應該讓大衆監督。軍車以及公檢法等頻繁私用應該能被大衆隨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