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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外管局局長郭樹清對《財經時報》說,企業在外匯管理方面遇到的問題主要不是制度性的,而出在制度變化中外管部門與企業溝通不足;外管局資本管理司副司長鄭楊說,外管局將不再僅以文件形式發布政策,建議各地分局與大型涉外企業定期信息交流、現場辦公形成制度。
全國政協經濟組的討論會一向是『兩會』期間討論最為熱烈的場所之一。但鮮為外人所知的是,一些企業界委員日常經營管理中遇到的問題,也會在這裡得到解決。首鋼集團原董事長羅冰生委員告訴《財經時報》,去年他在小組討論時提出的一些有關國家外匯管理方面的問題,已經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在2003年政協會議期間的小組討論會上,羅冰生曾提出意見說,首鋼集團作為一個跨國公司,其國外資產已達80億元人民幣。但是,首鋼的資金在國內『母公司』和海外『子公司』之間的調度方面非常不方便,希望外匯管理政策能給企業正常經營創造條件。
同在經濟組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外管局局長郭樹清當時記下了這個問題,『兩會』尚未結束,就派人去首鋼了解情況解決問題。
今年『兩會』期間,羅冰生專門向記者介紹了這個情況。郭樹清在接受《財經時報》采訪時說,我們經過調研發現,企業在外匯管理方面所遇到的問題主要不是制度性的,而是在管理制度變化過程中,外管部門和企業之間溝通不足,一些新政策企業知之甚少所致。
郭樹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今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將進一步配合『走出去』的戰略,進行外匯管理政策的調整,一些政策正在研究制定階段。他希望有關企業密切關注這些政策的變化。
調研與現場辦公
被郭樹清指派負責這項工作的,是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管理司副司長鄭楊。
鄭楊告訴《財經時報》,接到任務後,去年3月12日上午,他就帶領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資本司、國際司、經常司和北京外匯管理部的有關人員,到首鋼總公司調研並現場辦公。
據介紹,首鋼方面提出了5個問題,其中3個問題當場拍板就解決了;另兩個問題帶回去研究,最後也很快就解決了。
隨著中國外匯儲備超過4000億美元,實現國際收支平衡已經成為中國外匯管理追求的重要目標,一些外匯管理政策也相應進行了調整,而調整的方向主要就是配合企業『走出去』戰略,方便企業正常用匯。
郭樹清在接受《財經時報》專訪時舉例說,比如2003年,外匯管理局確定了10個省為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試點省份有5000萬到2億美元不等的用匯額度;只要在額度內,企業300萬元以下的用匯項目,可以由外匯管理局地方分局審批,無需總局批准。
但是,由於中國長期的外匯管制體制,不少企業對前些年的外匯管理政策比較熟悉,對政策的新變化了解則不夠。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企業反映『用匯難』;另一方面,去年下放10個試點省中的用匯額度,大部分省份都有結餘。
首鋼遇到哪些問題
外匯管理局現場辦公小組到首鋼了解情況後發現,首鋼的問題主要是:
第一,境外投資項目利潤轉增資本不便。秘魯鐵礦項目是首鋼集團重要的境外投資項目之一,該項目在運作中一直存在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因此,首鋼總公司希望能夠將該項目的利潤保留在境外,繼續支持項目的發展。但按照以前的外匯管理政策的要求,境外投資利潤不許匯回國內,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
鄭楊副司長接受《財經時報》采訪時說,2003年3月1日,國家外管局已經把北京市確定為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試點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境內投資者可以自主決定是調回境外的投資利潤,還是將利潤就地轉增資本擴大投資規模;如果是後者,只需報外匯局備案即可。
不強制境外企業利潤匯回國內,是外匯局貫徹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也是對中國境外企業給予間接資金支持的重要體現。因此,首鋼反映的第一個問題迎刃而解。
首鋼遇到的第二個問題是『與外方合作項目的購匯投資不便』。2002年2月,首鋼與澳大利亞確立了一個鐵礦合作項目,首鋼集團在該項目中參股5%,涉及投資金額990萬美元。該項目是首鋼集團戰略結構調整、加快產業結構昇級的重要舉措。通過這個合作項目,首鋼集團擁有了還原鐵熔技術,提昇了產品技術含量,達到了國際頂尖水平。同時,通過與澳方合作,首鋼還獲得了該項技術在國內應用的獨家代理權。據了解,該項目的投資款正在根據工程進度分批匯出。
但是,由於當時國內企業境外投資的購匯限制尚未放開,因此,經首鋼集團申請,外管局只批准了它以自有外匯進行投資。不過,首鋼因產品出口而能夠保留在經常賬戶上的外匯有限,而且人民幣資金比較充足,因此,公司希望能夠購匯支付投資款,但當時政策存在障礙。
2003年3月情況就不同了。作為外匯管理改革的試點,北京外匯管理部獲得了2億美元的國內企業對外投資的購匯額度。鄭楊副司長考慮到,首鋼這一項目屬於應優先保證用匯的境外資源開發項目,在政策准許的框架之內,於是當場決定,由首鋼集團向北京外匯管理部申請,北京外匯管理部按照試點的有關規定,為他們辦理有關手續。首鋼的第二個問題也由此順利解決。
首鋼提出的第三個問題,涉及境內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問題。外管局研究發現,首鋼的股權轉讓行為,在外匯管理制度上並沒有障礙。結合當時剛剛出臺的《關於完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匯管理局方面向首鋼詳細解釋了操作過程中外匯管理方面的操作程序。
第四個問題是首鋼集團向海外上市公司注入資本並適時減持的問題。其實,早在2002年,外匯管理局和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已經做了明確規定,但首鋼自己還不知曉。在這個問題上,外匯管理上同樣沒有障礙,只需補辦部分手續即可。
第五個問題是:首鋼集團可否將部分未到期債務,通過債務置換的方式,降低成本。外匯管理局向首鋼介紹了《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外債風險管理及結構調整指導意見》,表示將支持企業進行債務置換,用國內低成本外匯貸款置換高成本外債。
企業要密切注意政策動向
鄭楊副司長告訴《財經時報》,通過『現場辦公』,他發現外匯管理局近期的許多政策調整,正是企業業務發展迫切需要的。但是通過調研也發現,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企業對外匯管理政策的調整知之甚少。
據了解,外匯管理局和企業之間目前溝通渠道還不夠暢通,外匯管理局主要通過自己的網站、兩份雜志——《文告》、《外匯管理》,以及公共媒體向社會發布政策信息。而企業往往因為業務繁忙,無法了解這些變化。
外匯管理局郭樹清局長和馬德倫副局長共同指示調研小組,把這次調研的情況向全系統通報,並要求各省及城市分局召開大型企業座談會,對外匯管理的新政策進行宣傳。
其後,外匯管理局將不再以『局發文件』的形式發布《關於赴首鋼集團現場調研辦公的情況通報》,而是建議各地分局,形成與大型涉外企業定期信息交流和現場辦公的制度,按行業選擇一些重點企業,作為外匯管理局的政策反饋點,加強對企業的政策和信息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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