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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音樂電視維權行動在天津市拉開帷幕的消息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眾多市民和娛樂場所經營者都十分關注,並產生了相同的疑問:向歌廳收費的標准是什麼?去歌廳唱歌是否要提價?昨天,記者為此采訪了此次音樂電視維權行動在天津的代言人——華盛理律師事務所主任宿勝利律師,並走訪了部分歌廳的經營者。
宿律師表示,此次音樂電視維權行動的權利人,為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以及祖國大陸及香港、臺灣的48家唱片公司,這些權利人所主張權利的曲目,佔市場上所有歌曲的80%以上。因此,對於有些歌廳存有的『哪家唱片公司收費我就不用它的歌曲』的想法,是不現實的。宿律師表示,此次維權行動是一次全國規模、有組織、有計劃的大型活動,因此,每一步有實質性的行動都有統一步驟,要全國統一協調。目前,該所正在有條不紊地按照計劃,先劃定涉嫌使用被侵權歌曲的全市600家娛樂場所,然後在調取相關證據後,統一寄發律師函。
同時,針對大家所關心的向歌廳收取多少賠償金數額一事,宿律師也進行了回答。宿律師表示,本著繁榮市場的原則和歌廳的實際承受能力,權利人目前制定的取費標准,相對要低得多。該收費標准以年為單位,根據歌廳規模的大小、以及經營效益決定收費的多少。同時,該收費標准分為發達城市、中等城市等兩個不同檔位的標准,天津被劃分入發達城市的行列。宿律師稱,剛剛獲得的消息,音樂電視收費的消息刊登後,北京的一家大型歌廳已主動向位於北京的授權律師事務所支付了12萬元賠償金,這是該行動開始以來,第一家主動交費的娛樂場所,而目前天津市也已經有多家歌廳與該律師事務所聯系,准備付費。
近日來,記者與天津市多家歌廳經營者溝通時了解到,對音樂電視收費一事,各方反映不一。有的經營者認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收費是理所當然的事,不過早晚而已;有的人則對此持不同看法,認為收費過高無法接受,同時認為此事純屬商業炒作,最終會不了了之。很多歌廳經營者表示,將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地、適當地提高營業價格,以緩解此方面的損失。
收費標准
營業場所 可容納人數 數額
以卡拉OK為主業的經營者
500人以上 12萬元/年
200-500人 9.8萬元/年
100-200人 6.8萬元/年
100人以下 3.3萬元/年
卡拉OK俱樂部附帶或不附帶迪斯科的娛樂廳夜總會
500人以上 10萬元/年
200-500人 8萬元/年
100-200人 6萬元/年
100人以下 2.8萬元/年
不以卡拉OK為主業但使用卡拉OK的餐廳、酒店
500人以上 2.8萬元/年
200-500人 1.8萬元/年
100-200人 1萬元/年
100人以下 0.7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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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不再“免費” 音樂電視收費標準公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卡拉永遠OK。1、使用歌曲、樂曲、舞曲……者可以讓消費者自己租(帶)光盤,(真正的自娛自樂:)。本店只提供硬件的方式來氣一氣收費曲目公司,消費者自帶光盤你總管不着吧!------對策一:開歌廳捎帶開一個音像店。2、歌盤十元你賣五元;或者自帶歌盤者返卷二十元,反正高進低出,在不行你就免費贈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