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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餐館、飯店吃飯已經是很多人的經常性選擇,餐飲業也自然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焦點之一。記者日前在廣州跑馬場飲食一條街及其他餐飲酒樓進行了隨機采訪。在15位被訪者中,超過八成的市民認為廣州餐飲業的服務有待改善,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最低消費』、『服務費』等方面。超過七成市民認為餐飲業中出現了越來越多不公平的『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徒喚奈何。
假日多設最低消費
該不該設最低消費,已經是爭論不休的老話題了。而近年來,廣州餐飲業設最低消費的情況不僅沒有得到改善,每逢節日更是變本加厲。從事建築業的陳先生反映,今年春節期間,他一家三口到中山路一酒樓吃團年飯,結果服務員猛推銷團年套餐,其中最便宜的也要300多元,還表示即使散點也要消費夠280元。陳先生問有沒有關於『最低消費』的硬性規定,服務員稱這只是節日期間的臨時規定。『這種所謂的「臨時規定」,我們就是想投訴也拿不到憑據,實在太不合理了。』
做廣告的李小姐表示,雖然一些餐廳確實會預先說明只有房間設有最低消費,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但一到節日期間,周圍的餐廳幾乎都開設最低消費,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這未免有點趁火打劫的味道。』
優惠承諾大打折扣
為了吸引食客,很多餐廳都會推出一些優惠券、特價菜或其他優惠手段。然而這些優惠的背後卻隱藏了許多附加條件,一些不明就裡的消費者往往不但沒法享受到優惠,而且還吃了虧。
劉小姐去年在環市路一家西餐廳吃飯,看到餐廳打出這樣的招牌:『凡當天生日的客人,只需出示身份證即可免費用餐』。等到生日那天,她帶著母親一起來該餐廳吃飯,埋單時卻被告知她本人根本無法享受免費的優惠。服務員擺出理由:餐廳規定必須有五人以上同來消費纔能享受本人生日免費用餐的優惠,劉小姐被噎得無話可說。
茶客蕭老伯說,很多餐廳都會給『吃多少元送多少元』的現金券,當顧客下次使用該券時,店家就會以『這種券只能在一天中某個時段內使用』、『這種券只對特設的某些特價菜有用』等理由搪塞,還理直氣壯地指著背後的『使用規則如有改動,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等字眼,作進一步說服。他認為,這些店家單方面的規定,都屬『霸王』條款。
收費混亂名目繁多
范先生認為,餐廳收取餐前小菜、濕紙巾以及茶位(芥)費用等做法就是首當其衝的『霸王』條款。他表示,絕大部分餐廳在未征求客人意見的情況下直接上餐前小菜、濕紙巾等,如果客人不了解或一時疏忽,這些就統統打入賬單。有更惡劣的店家,還硬性規定客人必須消費餐前小菜。另外,向客人收取2-5元/人的茶位(芥)費也是不公平的『霸王』條款。客人即使提出不要茶水,服務員都會按人頭數算好茶位費打入賬單。
個別餐廳還單方面制定出一些毫無道理的收費名目或規定,讓消費者無從抗拒。比如鄧先生反映上下九一家餐廳規定吃海鮮要收取『海鮮加工費』,每份海鮮都要加收10元到20元;許先生反映有的餐廳亂收開瓶費;王小姐則反映,很多酒樓節日期間都規定不能開發票。
霸王條款奈何不得
絕大部分消費者反映,面對餐飲業中存在的種種無理的『行規』和『慣例』,作為弱勢的消費者除了接受之外別無選擇。據了解,『霸王』條款橫行的主要原因是在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相關的對經營者作出約束的條款。同時,餐飲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行業門檻也不高,一個爐、一個鍋加上一把勺就可以上崗。加上業界內部也沒有形成良好的服務自律意識和氛圍,對於一些利字當頭的無良商家沒有造成壓力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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