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中國銀監會發布《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與以往分散監管在華外資銀行的分支機構不同,銀監會將對外資銀行的整體進行監管。根據計劃,新法規將從4月1日起實施,有關並表監管意見將作為審查外資銀行機構增設和業務准入等申請的依據。
據銀監會相關人士介紹,外資銀行在華分支機構數量不斷增加。目前,平均一家外國銀行在中國開設近3家分支機構,機構數最多的銀行共設立了9家分行和2家支行,而且新的機構申請還在不斷提交;另外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的快速擴張,也要求監管當局掌握外資銀行整體的經營風險和母國經營形勢。
根據該《辦法》,銀監會將通過財務報表並表方式,全面監管在華注冊的外資法人機構的全球經營和風險狀況。《辦法》要求外資銀行每半年度提交一份《外資銀行經營情況匯總報告》,包括授信集中度說明、貸款損失准備金分析、大額資產劃轉情況、資金流出入分析、關聯交易情況等。此前,我國對外資銀行采取的屬地監管方式只是針對單家分行實施監管,無法掌握多家機構的合並經營情況,也不能對代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更沒有機制鼓勵監管人員分析母行經營風險。
此外,銀監會對在華外資銀行管理信息、母行信息和外部信息的收集提出明確要求,具體收集信息包括外部評級機構評級、涉嫌被調查事件的說明文件、母國(地區)監管機構評價和重大監管措施以及母國(地區)金融、經濟政策的重大調整說明等。
《辦法》頒布後,銀監會先期將重點關注風險性較大、市場表現活躍的機構,逐步以點帶面推動這項工作。銀監會還將用幾年的時間建立和完善監管信息共享系統,並加強與國際監管同仁和外資銀行的溝通。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