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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消費者協會的最新統計,過去一年裡,山東省消費者對移動電話類的質量投訴達到6276件,同比增加81.13%,一躍成為投訴量增加最快的商品,在所有投訴商品總數中僅次於服裝鞋帽類商品名列第二。
統計還顯示,消費者對電信投訴共1833件,在服務類投訴中也是最多的。手機消費者成了『受氣』的消費者。
『沒想到手機專賣店也不保險。』山東東營市的隋先生不解地說。2003年,隋先生花2500元在手機專賣店買了一部心儀已久的手機,沒想到纔用了5天就出現黑屏、信號弱等故障。隋先生找到經銷商,經銷商卻以各種理由推托不辦。經消協調解,商家纔為隋先生換了一部同型號的手機。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投訴中心主任牟剛分析說,造成移動電話投訴增多的原因:一是移動電話的不斷降價和更新換代使購買力增加,手機已經像服裝鞋帽一樣日益成為群眾的日常用品。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全國平均每6個人就擁有一部移動電話。二是移動電話本身存在質量缺陷,顯示器黑屏、自動關機、主板故障、按鈕失靈、信號弱等是當前手機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三是廠家的維修中心成為故障的鑒定中心,其鑒定結果難以令消費者信服。四是一些個體經營戶銷售的手機質量難以保證,有的甚至銷售假冒偽劣手機。五是對移動電話的售後服務不到位,不能按手機『三包』規定提供服務,有的消費者手機換貨後,『三包』有效期得不到重新計算,有的經營者以消費者『私自拆動』『外殼損壞』為由,規避『三包』責任。
手機買得不如意,使用起來也難順心。濟南消費者張先生用手機向某網站發了兩條信息,到交費的時候發現收取了28元的信息費。『發信息前沒說發一條信息要收14元啊?這種收費就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張先生對此非常氣憤。濟寧市消費者陸先生在通訊公司營業廳購買了IP電話記賬卡一張,記賬卡背面說明,有效期內賬戶餘額可轉至新卡,否則作廢。為避免此卡到期後餘額作廢,陸先生在有效期還剩一個月的時候,到營業廳購買新卡,但多次去都被告知無新卡。最後經消協調解,由通訊部門給陸某辦理了延長話費有效期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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