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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月16日開始,南京市的保險公司開始執行一項新的免賠標准。出租車等經營性車輛和私家車遇到碰撞、摩擦、劃痕等小事故,如果賠付額不到500元,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他們的理由是低額賠付過多,造成了保險公司成本上昇、利潤下滑。這個標准推出後引起了廣泛爭議。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日前,作為主管部門的保監會首次對此事發表了看法,保監會副主席馮曉增認為,南京部分保險公司的這種行為是違反規定的。
馮曉增用『目無法紀』這個詞語來形容本次南京方面出臺的這一規定。他認為,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費率都是嚴格依據法律制定的。一旦正式成文,就有絕對的法律性和嚴肅性。保監會對這一事件的嚴查並不是不允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做調整相關險種,但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中國保監會財險監管部主任劉京生也說,我們不反對對部分人群設置免賠額,但我們反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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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險公司的管理層有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