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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河北冀石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紅志收到法院下達的民事調解書,被告中國聯通公司河北分公司停止向原告馬紅志發送商業廣告信息。
此間人士分析稱,這意味著未經手機用戶允許,短信息源服務提供商不得強行通過手機短信平臺向手機用戶發送商業廣告信息,手機用戶在使用短信服務時有權拒收通信運營商發送的各種商業廣告短信。
馬紅志是中國聯通用戶,2002年辦理入網手續時申請了免費短信息等服務項目。此後馬紅志發現,他不斷收到聯通公司河北分公司發送的各種商業廣告信息,如訂閱天氣預報、手機郵箱等短信。
馬紅志認為,聯通公司發送的商業性廣告已構成信息騷擾,將該公司訴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聯通公司認為,既然短信業務功能是免費服務項目,通信運營商有權向手機用戶發送各種商業廣告。
據業內人士稱,手機短信業務已經成為移動運營商的重要盈利點,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兩大移動運營商均與短信內容提供商有著經濟合作關系。據悉,截至2003年底,河北短信內容提供商突破80家,其中26家在河北辦理申請此業務,其他50多家在省外獲得經營許可。
今年年初,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下達民事調解書,馬紅志與聯通公司達成協議,聯通公司停止給馬紅志發送商業廣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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